305抽丝剥茧
下一步如何走?最初侦查员是想根据资料上的“家庭成员”进行分析判断的,可是转念一想又放弃了,因为如果其中哪一位舞女的丈夫确实是日本特务的话,在资料上出现的肯定既不会是日本人,也不会是河下谷清的名字。
因此,赵继统决定另辟途径:根据资料上所列出的这些舞女曾经待过的舞厅,找到那些老板,从老板嘴里获取舞女的配偶情况。侦查员把723名浙江籍舞女一一分类,她们曾经分别在39家舞厅待过。
接下来,就是寻找这39家舞厅的老板了。这39家舞厅中,有3家在上海解放前就已经关门了,其中2家的老板已经举家去**、台湾定居,其余36家舞厅的老板,有19人在解放后被捕判刑,另有7人去外地定居。
调查小组的侦查员们分头查访,耗时二十天,除去海外的两个,其他的全部找到了。这些老板提供了大部分舞女的配偶情况,经筛选,发现其中三个舞女的配偶似有跟河下谷清相似的嫌疑!
这三个舞女的姓名是:时春萍、王巧玲、贾贤珠,她们的情况分别如下——时春萍,34岁,浙江宁波人氏,原是上海“逍遥厅”舞女,1941年1月与一北方来沪经商的李姓男子在跳舞时相识,不久即坠入情网而正式结婚,生有一子一女。
侦查员访问“逍遥厅”老板时询问李姓男子的容貌长相,老板说他没有见过此人,只听说是一个个子不高但模样英俊、处世相当机灵的生意人,据说婚后仍旧去北方经商,只有逢年过节时才回沪跟时春萍同居。
时春萍1948年生了第二个孩子后就不当舞女了,老板让她在“逍遥厅”帮忙接待接待舞客,拿一份薪水。解放后“逍遥厅”关门歇业,她去卢湾区的一所小学当校工了。
王巧玲,32岁,浙江象山人氏,15岁来沪学跳舞,从此开始一直到1952年一直是职业舞女,先后在“皆乐堂”、“百乐门”、“群喜厅”待过。17岁开始曾和一不明身份的男子同居过两年多,后来该男子抛弃了她。
1942年又和另一在跳舞时结识的陈姓男子先同居后结婚,生有一对双胞胎。1954年原“群喜厅”老板之妻在马路上遇见她时,闲卿中得知她已与陈姓男子离婚。
贾贤珠,34岁,浙江江山人氏,8岁即已来沪,上过初中,曾经拍过电影,一度曾是“新世界舞厅”的台柱子,后来转到“皆乐堂”当了持股舞女,解放前夕又当了该舞厅领班,1951年“皆乐堂”关门歇业后她改行开了一家烟纸店,后来情况不详。
1942年开始与一不明姓氏的神秘男子同居,至1945年初结婚,是否生育不清楚。
侦查员兵分三路,同时对时春萍、王巧玲、贾贤珠三人进行外围调查,获得以下情况:时春萍的丈夫李某,来自北方,省份不明,对外称是经营西药生意的,可是邻居孩子曾经看到他身上带着手枪。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某长期居住上海,不再去北方。解放后,李某不知去向。王巧玲的丈夫陈某,解放前行踪飘忽不定,没有人知道此人是以什么职业谋生的。
去年,王巧玲与其离婚,至今未嫁,陈某不知去向。贾贤珠的丈夫据说姓曾,籍贯不清楚,此人精通俄语、日语,1945年初与贾举行婚礼时,有多名日本军官出席。
解放后,贾贤珠与其分手。可是,贾在去年曾经怀孕,在广慈医院堕胎。赵继统对上述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后,认为李某、陈某、曾某三人中,以李某最为可疑,于是决定首先对李某进行调查。
这次调查是直接跟时春萍打交道,所以派李漱玉出马,让她和另外三名侦查员去了卢湾区,通过派出所把时春萍悄悄传唤过来进行询问。询问是从李某的去向开始的,因为李某的姓名还挂在时春萍的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是“夫妻”,可是,在派出所民警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居民,因此,有必要问一问他的去向。
询问之下,时春萍流泪了。为什么流泪?因为她说丈夫已经被人民**捉进去吃官司了。李漱玉暗吃一惊:这是怎么回事?派出所怎么没有掌握这一情况?
原来,李某在解放前当过汉奸,在南京汪伪**任过伪职。尽管他在抗战结束后逃回上海定居,可南京方面还记得他,解放后不久就派人把他抓走了。因为当时没有跟上海警方联系过,所以派出所方面毫不知情。
时春萍随即带侦查员去其住所,拿出了一些李某从南京老虎桥监狱写来的信件给侦查员看。赵继统等人有点懵了,寻思李某如果就是河下谷清的话,前些日子徐永卿怎么会在上海见到他提着篮子买菜呢?要么这家伙已经越狱逃出来了?
这个问题自然得马上弄清楚,于是当即决定去南京当面讯问李某。当天晚上,吴一竹等人抵达南京,下榻后即与老虎桥监狱联系,要求次日上午去提审李某,监狱方面自无二话。
次日,侦查员前往老虎桥监狱,先向监狱方面了解李某是否越狱过,被否定了。然后又去提审室讯问李某。李某已经坐在提审室的小板凳上恭候了,赵继统定睛一看,这人不是河下谷清!因为李某的相貌和徐永卿所说的河下谷清的相貌没有相像之处。
讯问了李某的经历,也跟河下谷清的情况完全不同。但是,作为办案调查,侦查员还是当场给李某拍摄了各种姿势的照片,包括带有身高标记尺度的赤足站立照片。
返沪后,立刻冲印,将其中一份通过铁路公安急送福州请徐永卿辨认。徐永卿接到上海方面的电话,当即赶到福州车站,列车一抵达,马上找乘警辨认照片。一看就摇头,然后直接给调查小组打电话,说这人不是河下谷清。
这样,第一个嫌疑对象就排除了。调查小组随即对第二、第三个嫌疑对象陈某、曾某的妻子王巧玲、贾贤珠同时进行调查。对于王巧玲的调查比较简单,因为她听说侦查员是来了解她的前夫陈某的情况的,便拿出了离婚证书给侦查员过目,然后说明了情况:陈某原是国民党中统特务,南京解放后,他决定逃往台湾,原先是准备全家一起过去的,可是因为当时她正患着伤寒病,不能和其他人同船而去,所以陈某就一个人过去了。
临走时说好过一阵来上海接她,可是这一去就没有音讯了。解放后,王巧玲接受了新社会的教育,意识到丈夫是人民的敌人,于是就决定单方面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对这方面的政策一时不清楚,**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给她办理,一直到去年才办成。
在这之前,她已经把跟陈某相关的所有物品全部归拢后交给区公安分局了,其中有陈某的照片。
因此,赵继统决定另辟途径:根据资料上所列出的这些舞女曾经待过的舞厅,找到那些老板,从老板嘴里获取舞女的配偶情况。侦查员把723名浙江籍舞女一一分类,她们曾经分别在39家舞厅待过。
接下来,就是寻找这39家舞厅的老板了。这39家舞厅中,有3家在上海解放前就已经关门了,其中2家的老板已经举家去**、台湾定居,其余36家舞厅的老板,有19人在解放后被捕判刑,另有7人去外地定居。
调查小组的侦查员们分头查访,耗时二十天,除去海外的两个,其他的全部找到了。这些老板提供了大部分舞女的配偶情况,经筛选,发现其中三个舞女的配偶似有跟河下谷清相似的嫌疑!
这三个舞女的姓名是:时春萍、王巧玲、贾贤珠,她们的情况分别如下——时春萍,34岁,浙江宁波人氏,原是上海“逍遥厅”舞女,1941年1月与一北方来沪经商的李姓男子在跳舞时相识,不久即坠入情网而正式结婚,生有一子一女。
侦查员访问“逍遥厅”老板时询问李姓男子的容貌长相,老板说他没有见过此人,只听说是一个个子不高但模样英俊、处世相当机灵的生意人,据说婚后仍旧去北方经商,只有逢年过节时才回沪跟时春萍同居。
时春萍1948年生了第二个孩子后就不当舞女了,老板让她在“逍遥厅”帮忙接待接待舞客,拿一份薪水。解放后“逍遥厅”关门歇业,她去卢湾区的一所小学当校工了。
王巧玲,32岁,浙江象山人氏,15岁来沪学跳舞,从此开始一直到1952年一直是职业舞女,先后在“皆乐堂”、“百乐门”、“群喜厅”待过。17岁开始曾和一不明身份的男子同居过两年多,后来该男子抛弃了她。
1942年又和另一在跳舞时结识的陈姓男子先同居后结婚,生有一对双胞胎。1954年原“群喜厅”老板之妻在马路上遇见她时,闲卿中得知她已与陈姓男子离婚。
贾贤珠,34岁,浙江江山人氏,8岁即已来沪,上过初中,曾经拍过电影,一度曾是“新世界舞厅”的台柱子,后来转到“皆乐堂”当了持股舞女,解放前夕又当了该舞厅领班,1951年“皆乐堂”关门歇业后她改行开了一家烟纸店,后来情况不详。
1942年开始与一不明姓氏的神秘男子同居,至1945年初结婚,是否生育不清楚。
侦查员兵分三路,同时对时春萍、王巧玲、贾贤珠三人进行外围调查,获得以下情况:时春萍的丈夫李某,来自北方,省份不明,对外称是经营西药生意的,可是邻居孩子曾经看到他身上带着手枪。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某长期居住上海,不再去北方。解放后,李某不知去向。王巧玲的丈夫陈某,解放前行踪飘忽不定,没有人知道此人是以什么职业谋生的。
去年,王巧玲与其离婚,至今未嫁,陈某不知去向。贾贤珠的丈夫据说姓曾,籍贯不清楚,此人精通俄语、日语,1945年初与贾举行婚礼时,有多名日本军官出席。
解放后,贾贤珠与其分手。可是,贾在去年曾经怀孕,在广慈医院堕胎。赵继统对上述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后,认为李某、陈某、曾某三人中,以李某最为可疑,于是决定首先对李某进行调查。
这次调查是直接跟时春萍打交道,所以派李漱玉出马,让她和另外三名侦查员去了卢湾区,通过派出所把时春萍悄悄传唤过来进行询问。询问是从李某的去向开始的,因为李某的姓名还挂在时春萍的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是“夫妻”,可是,在派出所民警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居民,因此,有必要问一问他的去向。
询问之下,时春萍流泪了。为什么流泪?因为她说丈夫已经被人民**捉进去吃官司了。李漱玉暗吃一惊:这是怎么回事?派出所怎么没有掌握这一情况?
原来,李某在解放前当过汉奸,在南京汪伪**任过伪职。尽管他在抗战结束后逃回上海定居,可南京方面还记得他,解放后不久就派人把他抓走了。因为当时没有跟上海警方联系过,所以派出所方面毫不知情。
时春萍随即带侦查员去其住所,拿出了一些李某从南京老虎桥监狱写来的信件给侦查员看。赵继统等人有点懵了,寻思李某如果就是河下谷清的话,前些日子徐永卿怎么会在上海见到他提着篮子买菜呢?要么这家伙已经越狱逃出来了?
这个问题自然得马上弄清楚,于是当即决定去南京当面讯问李某。当天晚上,吴一竹等人抵达南京,下榻后即与老虎桥监狱联系,要求次日上午去提审李某,监狱方面自无二话。
次日,侦查员前往老虎桥监狱,先向监狱方面了解李某是否越狱过,被否定了。然后又去提审室讯问李某。李某已经坐在提审室的小板凳上恭候了,赵继统定睛一看,这人不是河下谷清!因为李某的相貌和徐永卿所说的河下谷清的相貌没有相像之处。
讯问了李某的经历,也跟河下谷清的情况完全不同。但是,作为办案调查,侦查员还是当场给李某拍摄了各种姿势的照片,包括带有身高标记尺度的赤足站立照片。
返沪后,立刻冲印,将其中一份通过铁路公安急送福州请徐永卿辨认。徐永卿接到上海方面的电话,当即赶到福州车站,列车一抵达,马上找乘警辨认照片。一看就摇头,然后直接给调查小组打电话,说这人不是河下谷清。
这样,第一个嫌疑对象就排除了。调查小组随即对第二、第三个嫌疑对象陈某、曾某的妻子王巧玲、贾贤珠同时进行调查。对于王巧玲的调查比较简单,因为她听说侦查员是来了解她的前夫陈某的情况的,便拿出了离婚证书给侦查员过目,然后说明了情况:陈某原是国民党中统特务,南京解放后,他决定逃往台湾,原先是准备全家一起过去的,可是因为当时她正患着伤寒病,不能和其他人同船而去,所以陈某就一个人过去了。
临走时说好过一阵来上海接她,可是这一去就没有音讯了。解放后,王巧玲接受了新社会的教育,意识到丈夫是人民的敌人,于是就决定单方面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对这方面的政策一时不清楚,**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给她办理,一直到去年才办成。
在这之前,她已经把跟陈某相关的所有物品全部归拢后交给区公安分局了,其中有陈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