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回永远的女主角
我的心失落在1994
本来我不太想写这篇,因为正如那句歌词,‘往事不要再提,世间已多风雨......‘可是,昨天晚上,我亲爱的千里弟说他快活不下去了,因此,我决定再把这段伤心的往事说出来。
其实,在《冰和爱》和《相思》里,我也说得差不多了。
1994,谐音是不是‘要就就死‘,真的,那一年,我差点儿就死了。
相信看过《冰和爱》的人,都知道我的辛酸故事。那一年,正是我的学业登峰造极之际,个个老师都重点栽培我,准备保送我去青华大学,然后出国深造,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是,那一场恶魔似的病......
于是,我从天堂一下子掉进地狱。
青华的大学生活没有了,外国的花花生活没有了,我的光明前途也随风而逝了。
我不甘,我空虚,我伤心得要死。
......
我死了两次,可都活过来了。
哪一天,我在床上晕睡着。忽然迷迷糊糊要起来找妈妈,走着走着,仿佛梦游般的,我毫无方向,最后竟撞在井边。我的血流了一地,我已毫无知觉。只感到好像冥冥之中已有人在拉我的手了。
可是,我竟然醒过来了。
是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们救我的。
他们用摩托车送我去了医院,靠医生的妙手,把我的血止住了。
我幸运地活下来了。
可是,我竟没有珍惜上天对我的宠爱。
我居然想再死一次。
那一次跌倒,我的下巴缝了很多针。整个脸都变形了。
那一天,我忽然想起要照照镜子。
望着镜中的陌生面孔,我想晕倒。
这那儿是我原来如花似玉的脸宠呀?我欲哭无泪。
我忽然很想死。
翻箱倒柜,竟真的给我找到了那瓶安眠药。
我看着它的说明,只能吃2颗,我的嘴角居然就带着冷酷的笑意,把那些药全倒出来,一下子都塞进我的口里,然后一杯水下肚,马上躺到床上去等着死神的来临。
我很快的昏迷了。
却想不到,我骨子里居然有很强的求生意志。
后来我妈妈对我说,那天晚上她回到家,我居然晓得在床上坐起来,对她说,‘我吃了整瓶安眠药。‘
妈妈吓坏了,马上带我到医院洗胃。还是多得医生的妙手仁心,还是把我救活了。
母亲伤心地哭了。
她说:‘傻孩子,医生说过你的容貌会回复的,明年或后年就行了,你又何苦这样?况且,丑点有什么所谓,那些缺腿断手的不要全死光了?‘
然后她赠我那句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
我记住了。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我已死过两次了,都死不成。那就是这个世界还需要我。
因为天是在磨练我。
我要当一个出色的人,就要经得住所有考验。
籍得此刻争功名,莫待斯人年华老。
这是我自己跟自己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
我的心失落在1994,也奋起在1994,我将一生一世奋斗到底。
‘忘了吧1994,算了天长地久,再没有任何伤心的念头,从今以后,少了些悲伤的回首,要多些为自己奋斗!‘
极爱王杰的《伤心1999》这首歌,在此把歌词改了,变作我的《振作2002》。
我不需要怨天,不需要怨命。我一生都在不息地求取着。
现在我是一个翻译,有我喜欢的工作。我嫁给了一个上海人,他很爱我。我的朋友也很多,都很关心我。忘了补充一点,我的容貌也和原来差不多了,尽管最美的岁月已经过去。
我在幸福地生活着。
我知道前方还可能会有风雨,但我不怕,我将勇敢地接迎它。因为我已经历过。
......
千里弟弟,尽管你现在生活在愁云惨雾中,但黑暗是会过去的,风雨过后是晴天,只要你不放弃。
社会需要你,文学需要你,我更需要你。
记住我们之间的承诺,为了我,你要勇敢地活下去。
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
最近,中国人都学洋鬼子,迷上了养狗。以前的狗,吃冷饭残羹,看屋打猎。现在的狗,喝牛奶,吃麦片粥,有专门的漂亮狗屋。狗是人类的忠诚伙伴,永远忠心,对狗好,理所当然,只是,现代人对狗好了,对别人,却越来越冷漠。
有报道说,有个狗主的狗咬了别人,咬得很伤,他死不承认,说狗不是他的。最后法院查证,狗是他的,叫他赔偿。可是就这一点来看,他的良心已被狗吃了。
我曾经住在一个极漂亮的小区——祈福新村。人们过得很富足安逸。可是,我觉得这儿人们的心灵,远没有小区的景色漂亮。很多人溜狗,从不拉狗绳,狗对来往的人吠,吓走了正常行走的人,他们反而哈哈大笑。
一天下午,我从小区会所出来,天忽然下起漂泼大雨。我等了很久,最后不耐烦了,冲入雨中。身边很多人经过,撑着伞,很大的伞,见我被大雨淋得浑身湿透,他们目无表情。没有一个人会主动说,我的伞大,过来我身边,我们一起别让雨淋着了。可是,我听不到,也等不到。而我记得,曾经在广州,同样的情景,却有人主动把雨伞借来与我共撑。这小区很漂亮,小区里人们的心灵,漂亮吗?
还有一次,在村巴上,我拿着极重的玻璃,没法伸出手来按铃叫下车,我于是叫身旁一个小男孩,“哎,小朋友,能不能帮我按一按铃?他和他的妈妈一起坐,都穿得很光鲜漂亮,明显是听到了,望着我,却无动于衷。我气上心头,大声喊:“司机,下车!”司机停车了,我看到那个年轻女人张大了嘴巴,很吃惊。我心想,惊什么,奇怪什么,要是我有空余的手,一定先打你一巴掌!这两个人衣着光鲜,可是我怎么觉得衣服比他们漂亮多了。他们的心灵黯淡无光的,不配这衣服的鲜艳。说什么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哼,说不定早已是衰荷败柳了!身是年轻,心已没有激情。
所以,我想问,人啊人,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
妒忌
女人是不是天生爱妒忌?问题是,不止女人,有些男人也是很会妒忌的。
我却不会妒忌人?难道我是外星人?
反正,我没必要妒忌人,别人可以拥有的,我全拥有,或者是我未拥有的,只是我心态端正,不需要别人争,至少我这样认为。
那么,我不妒忌别人,就轮到别人妒忌我了。
以前刚上白鹿,写下《CHU女和淑女》,点击率一下升到最高,这一下,妒忌的人来了。不久,因为一次我选稿,电脑的问题,居然那只歪站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对于这种无赖,我不屑与他交锋,于是一走了之。
去了红袖,他们选稿好狭窄,居然退了我一首在白鹿很受欢迎的诗《真假情缘》,我过去说他们,后来开战,这时,我的千里弟,立马过来,叫护花一剑,想起以前和千里并肩作战,真开心。后来没事,却一天又因为雪域老太婆,和520小说妃子闹翻了,估计她早就看我不顺眼,现在趁机发作,于是,我又是一个字——走。
后来,有人拉我去了书剑梅庄,那儿的版主更狭隘,碰到一个叫什么凌寒的,居然来骂我的诗,因为我的诗点击率比他高,他看不惯了,那个骨头更是没良心,我也是走得痛快。临走,拉了一大堆人。
对了,忘记说,我在白鹿,也是拉了不少好友过来我自己的地头的。
这时,有个地方叫知音论坛,有个朋友盛情相邀,我却不过,就去了,想不到这儿善妒的人更多,我也是看不顺眼。也走了。
自此,决心自创地头。
一个朋友帮我弄了,在西陆,是小锶锶亭和留住美丽。其中留住美丽完全是我的。这是丹虹,这是我唯一觉得他好的地方。
开头弄小锶锶亭,他为了提高点击率,居然改名为“中国第一才女文学论坛”,把我气死,因为我觉得,自己尚未至于是什么“中国第一才女”。这純招骂。
果然后来就招来不少妒忌的人来骂,让我烦不胜烦,我却是不怕。
不过,我结婚后,断网三年,那个人把我的版主删除,送给新欢,我自此没有回去。
幸好,我还有最后一处山头——留住美丽。
我喜欢这儿,于是再辛苦撑起来,只为了我写的东西有处存放站。多得人们垂爱,我的网站越来越兴旺,我还经白夜星河提醒,学会了推荐,这儿多得蝶姐和蓝天哥,曾不厌其烦的帮我。
现在,我的作品天天上西陆首页,我现在的人气很旺,我知道的。
这不,妒忌的人又来了。
我在神秘园,我本来很喜欢神秘园,因为第一篇的《望妻石》是他们推荐的,而我知道老站长“神秘园论坛”对我很好,老是推荐我的作品上去。
这天,我发了篇《首页之我见》,这下闯祸了,详见《贱男二》。
其实,我不讨厌无题心事的,我只讨厌涩青果。我感觉,他肯定见我人气比他高,故意来打击我,要我离开神秘园,以后我离开神秘园了,作品就没那么多了。
我只感到好笑,神秘园一天包屁他,我一天不会回去。我写了篇《作别神秘园》,郑重宣布退出。
我不喜欢妒忌我的人,碰到了,我知道应付,那就是抽身而退。
如有再来,我同样待之。
后记:西陆上更多文人相轻的无谓人,我后来在西陆的待遇更糟。详见后记。
永远的女主角
——小锶
我渐渐地发现了我生命中的一个怪圈。
这就是,不论我去到哪儿,我很快会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一个被置于台上的女主角。
在一中的时候,由于我成绩好,频频上领奖台,很多人都认识我。就连当时的校长,见到我也主动地打招呼。我在校道行走,老是有人和我问候,而我却不认识他。这是经常的事儿。
后来我离开一中,学校关于我的传言很多。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分成两派,一派同情我,大说可惜;一派却妒忌我,大传流言。我在一中是个传奇人物。
在2002年,我忽然迷上了写作。在一些文学网站投稿。想不到我的作品很受欢迎,很多文友愿意认识我,我又成了文学网站的名人。
在白鹿,我可以说是产量最丰富的作家,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文章点击率不如从前,可除了小锶这个名字,另一个名字德狂侠女的诗也极受欢迎,在首页推荐也是差不多最多的。
在红袖,我刚去时比较偏激,有一个不识货的人退了我的《真假情缘》(这篇后来被月隐哥哥评上了,谢谢月隐哥哥),我于是贴到论坛,并标出,这是白鹿最受欢迎的诗,谁的眼光差?红袖的一些食古不化的人就来胡乱评击,我也毫不客气地反击,于是在论坛开战。后来我的弟弟千里孤行客听说后,马上前去助我。我们在论坛唇枪舌剑,批得他们头头是道。后来幸得520小说妃子姐姐巧言解围,才平息了我们心中的怒火。我又一下子成了红袖大受注目的人了。现在,我在红袖结识了不少兄弟姐妹,作品也很受欢迎。我爱红袖,也爱红袖里的人。
有一天,品茗斋发信给我,热烈欢迎我加入,于是我就支看看。后来也注册了,开始写文章。我去品茗斋,都只是把白鹿和红袖的作品复制过去的,却想不到作品在品茗斋极受欢迎,在人气榜前10位起码有三篇是我的作品。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大大地增加了我的知名度。
那个叫红颜的贱女人,和她怎么结怨的,相信看过《快乐不快乐》或以小锶名义发表的一些散文的读者都应该知道了。那天我打开品茗斋,居然看到她写的《小锶》发在上面了,文中极其歪曲事实。这可不得了,我是什么人物,岂容人欺负到头上了。我马上写信给总版主古景,要求还我一个公道。古景是个极有情义,黑白分明的人,不仅删除了文章,还在首页向我公开道歉,并且不准其登陆。这下让我原谅了品茗斋,我会继续支持这个网站。经这么一弄,品茗斋更多人认识我了。
前两个月左右,我玩起了QQ。天天有人来加我,有一些是作者朋友,有一些是欣赏我的文章来加我的读者,更多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我在QQ里是个大忙人。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我不想当女主角。
我不喜欢头上罩着光环,我不想被人当明星,那种在天空跌下来的感觉很痛很痛,因为我已经历过。
但愿有一天,我是个平凡的女子,平常地走完这一生。
-本章完结-
本来我不太想写这篇,因为正如那句歌词,‘往事不要再提,世间已多风雨......‘可是,昨天晚上,我亲爱的千里弟说他快活不下去了,因此,我决定再把这段伤心的往事说出来。
其实,在《冰和爱》和《相思》里,我也说得差不多了。
1994,谐音是不是‘要就就死‘,真的,那一年,我差点儿就死了。
相信看过《冰和爱》的人,都知道我的辛酸故事。那一年,正是我的学业登峰造极之际,个个老师都重点栽培我,准备保送我去青华大学,然后出国深造,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是,那一场恶魔似的病......
于是,我从天堂一下子掉进地狱。
青华的大学生活没有了,外国的花花生活没有了,我的光明前途也随风而逝了。
我不甘,我空虚,我伤心得要死。
......
我死了两次,可都活过来了。
哪一天,我在床上晕睡着。忽然迷迷糊糊要起来找妈妈,走着走着,仿佛梦游般的,我毫无方向,最后竟撞在井边。我的血流了一地,我已毫无知觉。只感到好像冥冥之中已有人在拉我的手了。
可是,我竟然醒过来了。
是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们救我的。
他们用摩托车送我去了医院,靠医生的妙手,把我的血止住了。
我幸运地活下来了。
可是,我竟没有珍惜上天对我的宠爱。
我居然想再死一次。
那一次跌倒,我的下巴缝了很多针。整个脸都变形了。
那一天,我忽然想起要照照镜子。
望着镜中的陌生面孔,我想晕倒。
这那儿是我原来如花似玉的脸宠呀?我欲哭无泪。
我忽然很想死。
翻箱倒柜,竟真的给我找到了那瓶安眠药。
我看着它的说明,只能吃2颗,我的嘴角居然就带着冷酷的笑意,把那些药全倒出来,一下子都塞进我的口里,然后一杯水下肚,马上躺到床上去等着死神的来临。
我很快的昏迷了。
却想不到,我骨子里居然有很强的求生意志。
后来我妈妈对我说,那天晚上她回到家,我居然晓得在床上坐起来,对她说,‘我吃了整瓶安眠药。‘
妈妈吓坏了,马上带我到医院洗胃。还是多得医生的妙手仁心,还是把我救活了。
母亲伤心地哭了。
她说:‘傻孩子,医生说过你的容貌会回复的,明年或后年就行了,你又何苦这样?况且,丑点有什么所谓,那些缺腿断手的不要全死光了?‘
然后她赠我那句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
我记住了。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我已死过两次了,都死不成。那就是这个世界还需要我。
因为天是在磨练我。
我要当一个出色的人,就要经得住所有考验。
籍得此刻争功名,莫待斯人年华老。
这是我自己跟自己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
我的心失落在1994,也奋起在1994,我将一生一世奋斗到底。
‘忘了吧1994,算了天长地久,再没有任何伤心的念头,从今以后,少了些悲伤的回首,要多些为自己奋斗!‘
极爱王杰的《伤心1999》这首歌,在此把歌词改了,变作我的《振作2002》。
我不需要怨天,不需要怨命。我一生都在不息地求取着。
现在我是一个翻译,有我喜欢的工作。我嫁给了一个上海人,他很爱我。我的朋友也很多,都很关心我。忘了补充一点,我的容貌也和原来差不多了,尽管最美的岁月已经过去。
我在幸福地生活着。
我知道前方还可能会有风雨,但我不怕,我将勇敢地接迎它。因为我已经历过。
......
千里弟弟,尽管你现在生活在愁云惨雾中,但黑暗是会过去的,风雨过后是晴天,只要你不放弃。
社会需要你,文学需要你,我更需要你。
记住我们之间的承诺,为了我,你要勇敢地活下去。
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
最近,中国人都学洋鬼子,迷上了养狗。以前的狗,吃冷饭残羹,看屋打猎。现在的狗,喝牛奶,吃麦片粥,有专门的漂亮狗屋。狗是人类的忠诚伙伴,永远忠心,对狗好,理所当然,只是,现代人对狗好了,对别人,却越来越冷漠。
有报道说,有个狗主的狗咬了别人,咬得很伤,他死不承认,说狗不是他的。最后法院查证,狗是他的,叫他赔偿。可是就这一点来看,他的良心已被狗吃了。
我曾经住在一个极漂亮的小区——祈福新村。人们过得很富足安逸。可是,我觉得这儿人们的心灵,远没有小区的景色漂亮。很多人溜狗,从不拉狗绳,狗对来往的人吠,吓走了正常行走的人,他们反而哈哈大笑。
一天下午,我从小区会所出来,天忽然下起漂泼大雨。我等了很久,最后不耐烦了,冲入雨中。身边很多人经过,撑着伞,很大的伞,见我被大雨淋得浑身湿透,他们目无表情。没有一个人会主动说,我的伞大,过来我身边,我们一起别让雨淋着了。可是,我听不到,也等不到。而我记得,曾经在广州,同样的情景,却有人主动把雨伞借来与我共撑。这小区很漂亮,小区里人们的心灵,漂亮吗?
还有一次,在村巴上,我拿着极重的玻璃,没法伸出手来按铃叫下车,我于是叫身旁一个小男孩,“哎,小朋友,能不能帮我按一按铃?他和他的妈妈一起坐,都穿得很光鲜漂亮,明显是听到了,望着我,却无动于衷。我气上心头,大声喊:“司机,下车!”司机停车了,我看到那个年轻女人张大了嘴巴,很吃惊。我心想,惊什么,奇怪什么,要是我有空余的手,一定先打你一巴掌!这两个人衣着光鲜,可是我怎么觉得衣服比他们漂亮多了。他们的心灵黯淡无光的,不配这衣服的鲜艳。说什么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哼,说不定早已是衰荷败柳了!身是年轻,心已没有激情。
所以,我想问,人啊人,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
妒忌
女人是不是天生爱妒忌?问题是,不止女人,有些男人也是很会妒忌的。
我却不会妒忌人?难道我是外星人?
反正,我没必要妒忌人,别人可以拥有的,我全拥有,或者是我未拥有的,只是我心态端正,不需要别人争,至少我这样认为。
那么,我不妒忌别人,就轮到别人妒忌我了。
以前刚上白鹿,写下《CHU女和淑女》,点击率一下升到最高,这一下,妒忌的人来了。不久,因为一次我选稿,电脑的问题,居然那只歪站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对于这种无赖,我不屑与他交锋,于是一走了之。
去了红袖,他们选稿好狭窄,居然退了我一首在白鹿很受欢迎的诗《真假情缘》,我过去说他们,后来开战,这时,我的千里弟,立马过来,叫护花一剑,想起以前和千里并肩作战,真开心。后来没事,却一天又因为雪域老太婆,和520小说妃子闹翻了,估计她早就看我不顺眼,现在趁机发作,于是,我又是一个字——走。
后来,有人拉我去了书剑梅庄,那儿的版主更狭隘,碰到一个叫什么凌寒的,居然来骂我的诗,因为我的诗点击率比他高,他看不惯了,那个骨头更是没良心,我也是走得痛快。临走,拉了一大堆人。
对了,忘记说,我在白鹿,也是拉了不少好友过来我自己的地头的。
这时,有个地方叫知音论坛,有个朋友盛情相邀,我却不过,就去了,想不到这儿善妒的人更多,我也是看不顺眼。也走了。
自此,决心自创地头。
一个朋友帮我弄了,在西陆,是小锶锶亭和留住美丽。其中留住美丽完全是我的。这是丹虹,这是我唯一觉得他好的地方。
开头弄小锶锶亭,他为了提高点击率,居然改名为“中国第一才女文学论坛”,把我气死,因为我觉得,自己尚未至于是什么“中国第一才女”。这純招骂。
果然后来就招来不少妒忌的人来骂,让我烦不胜烦,我却是不怕。
不过,我结婚后,断网三年,那个人把我的版主删除,送给新欢,我自此没有回去。
幸好,我还有最后一处山头——留住美丽。
我喜欢这儿,于是再辛苦撑起来,只为了我写的东西有处存放站。多得人们垂爱,我的网站越来越兴旺,我还经白夜星河提醒,学会了推荐,这儿多得蝶姐和蓝天哥,曾不厌其烦的帮我。
现在,我的作品天天上西陆首页,我现在的人气很旺,我知道的。
这不,妒忌的人又来了。
我在神秘园,我本来很喜欢神秘园,因为第一篇的《望妻石》是他们推荐的,而我知道老站长“神秘园论坛”对我很好,老是推荐我的作品上去。
这天,我发了篇《首页之我见》,这下闯祸了,详见《贱男二》。
其实,我不讨厌无题心事的,我只讨厌涩青果。我感觉,他肯定见我人气比他高,故意来打击我,要我离开神秘园,以后我离开神秘园了,作品就没那么多了。
我只感到好笑,神秘园一天包屁他,我一天不会回去。我写了篇《作别神秘园》,郑重宣布退出。
我不喜欢妒忌我的人,碰到了,我知道应付,那就是抽身而退。
如有再来,我同样待之。
后记:西陆上更多文人相轻的无谓人,我后来在西陆的待遇更糟。详见后记。
永远的女主角
——小锶
我渐渐地发现了我生命中的一个怪圈。
这就是,不论我去到哪儿,我很快会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一个被置于台上的女主角。
在一中的时候,由于我成绩好,频频上领奖台,很多人都认识我。就连当时的校长,见到我也主动地打招呼。我在校道行走,老是有人和我问候,而我却不认识他。这是经常的事儿。
后来我离开一中,学校关于我的传言很多。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分成两派,一派同情我,大说可惜;一派却妒忌我,大传流言。我在一中是个传奇人物。
在2002年,我忽然迷上了写作。在一些文学网站投稿。想不到我的作品很受欢迎,很多文友愿意认识我,我又成了文学网站的名人。
在白鹿,我可以说是产量最丰富的作家,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文章点击率不如从前,可除了小锶这个名字,另一个名字德狂侠女的诗也极受欢迎,在首页推荐也是差不多最多的。
在红袖,我刚去时比较偏激,有一个不识货的人退了我的《真假情缘》(这篇后来被月隐哥哥评上了,谢谢月隐哥哥),我于是贴到论坛,并标出,这是白鹿最受欢迎的诗,谁的眼光差?红袖的一些食古不化的人就来胡乱评击,我也毫不客气地反击,于是在论坛开战。后来我的弟弟千里孤行客听说后,马上前去助我。我们在论坛唇枪舌剑,批得他们头头是道。后来幸得520小说妃子姐姐巧言解围,才平息了我们心中的怒火。我又一下子成了红袖大受注目的人了。现在,我在红袖结识了不少兄弟姐妹,作品也很受欢迎。我爱红袖,也爱红袖里的人。
有一天,品茗斋发信给我,热烈欢迎我加入,于是我就支看看。后来也注册了,开始写文章。我去品茗斋,都只是把白鹿和红袖的作品复制过去的,却想不到作品在品茗斋极受欢迎,在人气榜前10位起码有三篇是我的作品。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大大地增加了我的知名度。
那个叫红颜的贱女人,和她怎么结怨的,相信看过《快乐不快乐》或以小锶名义发表的一些散文的读者都应该知道了。那天我打开品茗斋,居然看到她写的《小锶》发在上面了,文中极其歪曲事实。这可不得了,我是什么人物,岂容人欺负到头上了。我马上写信给总版主古景,要求还我一个公道。古景是个极有情义,黑白分明的人,不仅删除了文章,还在首页向我公开道歉,并且不准其登陆。这下让我原谅了品茗斋,我会继续支持这个网站。经这么一弄,品茗斋更多人认识我了。
前两个月左右,我玩起了QQ。天天有人来加我,有一些是作者朋友,有一些是欣赏我的文章来加我的读者,更多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我在QQ里是个大忙人。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我不想当女主角。
我不喜欢头上罩着光环,我不想被人当明星,那种在天空跌下来的感觉很痛很痛,因为我已经历过。
但愿有一天,我是个平凡的女子,平常地走完这一生。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