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司芃偏头,望着光束里的凌彦齐笑。像是他的翘班,才能弥补这个下午汗涔涔的失落。
凌彦齐眼里有光,走过来,拥着她腰:“我还以为你骗我。”
“觉得我不会来书店?”
“觉得你没那么勤快。我要不接,你多走一步路都不肯。”他上下打量,司芃在他身前绕个圈。他说:“正好。”一顿一笑,“适合穿去夜店。”
“不适合在这里,对不对?”司芃走向角落的沙发,“这里书味太重,和我这个人不搭。”
“和我搭就行。鞋子脱了。”他一眼就看到她脚后跟的红肿。
司芃想将脚抬起,看脚后跟磨得厉不厉害,无奈裙子开口太小,这脚愣是抬不起来。她恨不得把鞋子踢出去。
凌彦齐跪在一边帮她把鞋脱了,还说:“好,我错了,以后不给你乱买衣服,可以了吗?”他找店员要创可贴。正往伤口上贴,司芃便问他晚上有什么活动。他叹口气说:“收下心,你脚都破皮了,今晚只能在书店里呆着。”
司芃撇嘴说无聊。凌彦齐拉起赤脚的她,走到一排书架前,点了几本书给她。
“这是松本清张的推理短篇集,短小精悍,推理和市井气息并重,可以读读。就是每篇前面有宫部美雪的导读,太絮叨了,可以不看。”
司芃笑着问:“这叫入门级读物推荐?”
“别把自己想得那么不学无术。”凌彦齐再把她推回沙发前,“我看上的女人,哪怕没有文凭学历,也一点不差。”
也许就因为这句话,司芃真的乖乖在书店里呆了四个小时,翻完两本松本清张。
回去的时候发现,永宁街东出口坐地铁可以直达书店,比陈志豪开车送她还要快。想起孙莹莹说她是土老帽,对外间的一切变化都无动于衷。
不,站在那些高楼大厦间,她就很想知道眼里没有她的凌彦齐是什么样的。于是没事的话,下午在健身房上完课冲完凉,她换套清爽的便装过来,和凌彦齐在书店汇合,呆到七八点,再去吃饭。
她耐着性子翻完所有的松本清张,觉得自己还是不爱看书。只不过凌彦齐很爱呆在这里,经常看书看到忘记时间、忘记她。
她觉得不可思议。玩游戏机、攀岩、真人射击,他都不输给她;舞池里搂着她跳舞,节奏感和身体律动也都一级棒。然后这么会玩的男人,竟然还会看书。
因为小楼里未拆封的书太多,他还太爱翘班,根本就不是个认真的人。她一度以为他是个沽名钓誉的nus学生,没准是他妈花钱买进去的。结果人一坐,就能坐四五个小时,看的书还特别的枯燥乏味。
就这样陪着,也好。仿佛就能多懂一点她逃出来的那个世界。
凌彦齐不给她推荐书了,说你自己挑去。她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一本小册子,纯粹是开头那段文字吸引了她。
“有时候我很明白,我的人生目标是以父母亲为榜样,那会是光明与纯洁,优越且规律。然而,通往目标的路途还很遥远,在那之前,必须先读完中学,进入大学,参加各式各样的测验和考试。而且,这条途径多半得穿越黑暗的路段,人往往就此流连忘返,甚至沉迷其中。……”
她心中一颤,觉得这个人比卡夫卡还要贴近她的内心。她始终不懂村上春树为什么要在一本有关青少年的书里安排那么玄幻的情节。所以总是看两页就得放下。
这本书她读得甚慢。读辛克莱生活在那个假的光明的家,一出门便见识另一个黑暗的世界。
读他因为一个谎言而遭受到看不到尽头的欺凌。
读德米安从天而降,帮辛克莱解决了欺凌他的恶徒,辛克莱却来不及感恩,只想逃回那个光明的世界。
读德米安对该隐和亚伯的另类解释。
……
太多内心独白的文字,看得甚是费劲。
渐渐地,司芃看不清书面上的字,那上面重叠着幻灯片,一张张在她眼前掠过。
她原本也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里。有疼爱她的阿婆,有公派留学的父亲,有才貌惊人的母亲。他们回国探亲,便是盛日。
那时她太小,根本不记得。但阿婆留下好多影碟。因为不会用电脑,妈妈会把拍摄的家庭录像都刻成光盘,她只要把光碟塞进机子里,就能看到那些美好的时光。
司芃也跟着看过无数回,所以印象深刻到以为那就是每一天。
厚重的窗帘大开,外间的阳光和花草一样明媚。阿婆从橱柜里拿出那些甚少用得上的英式骨瓷,一个个碟子地铺过去,铺满那张长长的绣着花纹的米黄色桌布。
妈妈出门在花店买了铃兰花,绿叶衬着,放在白瓷的花瓶里,冲着dv笑:“好不好看?”
刚过两岁生日的小花,吸引力全在餐桌琳琅的蛋糕甜点上。她爬上椅子,再爬上桌子,伸手朝甜点抓去。爸爸非但不制止她,边拍摄边大笑。“兰因快过来看呀,我闺女好厉害。”
坐在餐盘间,把白色的公主裙吃得一塌糊涂,阿婆从厨房出来,把她抱下来:“小心打烂我的碟子。”
妈妈牵着她小手上楼,一会儿下来又是个粉红色的小公主。她坐下来弹琴,弹肖邦的圆舞曲。爸爸把他的小花抱起,飞在天空旋转。
美好得像是活在童话世界里的一家人。
只是,她和辛克莱一样,出门便见识到另一个世界。她穿着妈妈从国外买回来的高级洋装,头发被她阿婆用精油养得乌黑笔直。粉得美好,黑得纯粹,衬得一张小脸像阿婆珍藏的骨瓷白碟。她看到巷子里有和她一般大的孩子玩石头,想加入。
圆头的小皮鞋前进一步,脏兮兮的小拖鞋就后退一步。再前进,再后退,直到那些比她黑比她矮的孩子,退到墙边,无路可退,轰的四散逃了。
那时的定安村,到处都挤满打工仔。小孩子们也像阿猫阿狗一样乱窜。
她的阿婆让她少钻进那些巷子。
可有次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冲她一笑,便跟上去了。跟着小女孩回家,门一开,就被吓得逃了。她从没见过,一间没她家客厅大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光膀子的男人。
没数,不知道有多少个。那些泛着油光的肥肉,对她而言,比案板上的猪肉好不到哪里去。
再后来,她想了办法,出门时带一袋子的进口糖果饼干,见到四五岁的小孩就分。再大一点,那些精巧的糖果吸引力不够了,她就带很多的钱在身上。
谁愿意跟她玩,她就给谁买好吃的。
有了玩伴值得开心,也见识到更多的黑暗。因为没有爸妈陪在身边,对别人的爸妈难免好奇。结果发现,那些人打的不是麻将就是孩子。
小朋友,一个个的已经对谩骂和推打面不改色。而她眼泪汪汪的,替他们可怜。回到家里,觉得还是连样貌都快记不清了的爸妈最好。
可是,这么一个天真又有爱心的有钱小妹妹落到定安村里,家中还只有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奶奶撑腰。好快,她就成为周边小混混的财神爷。
她太年幼,还想有人陪她玩,所以分不清自己主动给,和别人找她要,是两码事。
她拿钱消灾了很长一段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该隐杀亚伯:
创世记
亚当与夏娃生的孩子。该隐是哥哥,长大后成为耕田人,亚伯是弟弟,长大后是个牧人。
两人都向上帝供奉,上帝看中了亚伯的供品,而没看中该隐供奉的。该隐很生气,把亚伯杀死。
上帝问该隐:“你的弟弟亚伯在哪里?”
该隐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又不是看守着他的。”
上帝说:“你做了什么事?听着!你弟弟流出的血从地上向我哭诉。你受到控诉,你要被流放,逐离这块吞噬被你残杀的兄弟的鲜血的土地。你要耕种,那地也不会再长出佳禾。你会成为流浪汉,到处漂泊。”
该隐说:“我受不了这个惩罚。今天你把我从这里赶走,不让我再出现在你面前,我将成为一个流浪汉,到处漂泊,遇见我的人都可能杀死我。”
上帝说:“不,如果有人杀死该隐,他就会遭到七倍的报应。”
上帝给该隐做了个标记,这样遇见他的人就不会杀死他。
后来,人们将兄弟间的对峙和杀戮称为“双子情节”,西方人对“双子”的定义经常是参照该隐和亚伯间的关系——就是兄弟一方因为嫉妒对方得到的关爱和注意,引发血亲相残的意思。
☆、080
“爱无须祈求,”她说,“也无须索要。爱必须要有心中笃信的力量。这时,爱就不需要被吸引,而是主动吸引。辛克莱,你的爱是被我吸引的爱。当这种爱能主动吸引我时,我才会接受。我不想做慈善,我想被人征服。”
——黑塞德米安少年彷徨时
因此,年幼的司芃去问阿婆,为什么有些孩子不学好?阿婆说,因为那些打工仔的生活太过艰辛,才教育不好小孩。所以她满怀期待去念私立小学。结果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一点没比穷人家的孩子好到哪里去。
他们的胃口更大,十来块的零花钱,他们根本看不上。几乎每个星期,她都要被人搜刮掉好几百块钱。
直到有一天钱被抢走,那人还要推她一把。摔在地上哭,她才意识到,阿婆教的,爸妈在电话里、视频里教的都不是现实。
这种坏才是现实。所有的人都习以为常,无论大人还是小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
不正常的是她。因为隔两天就要打电话和妈妈说,我有做一个good girl哦。good girl的世界里有蕾丝蓬蓬裙和遮阳帽,有芭比娃娃和梳妆盒,有钢琴和画架,有大把的鲜花和明媚的窗台。但是不会有街边的小流氓混蛋。
害怕一开口便会被质问,你怎么会和那种人一起玩。
如果不和他们玩,我还可以和谁玩。
不敢说。知道那是威胁恐吓后,更是害怕到连觉都睡不好。
那天她爬起来往家里走,一路哭一路想,为什么要被他们勒索钱财,而不是用钱让他们乖乖听话。回到家,眼泪已擦干,搬条凳子踩在上面,去翻阿婆的抽屉,拿出两张钞票,再把一切复原。
阿婆每个月五号去收租,有些租客总是给现金,所以她家的钱一直就多,阿婆也没有想过要防备小孩。即便知道她偶尔拿钱,也以为是小女孩贪吃贪玩。
她加入了他们,因为有钱,很快成了领头的那个。
就像辛克莱,一旦发现黑暗,踏入黑暗,再也无法回到光明。
司芃放下书,去洗手间,过许久都没回来。凌彦齐去找她,起身时看到扣在桌上的书,拿起来一看,黑塞的《德米安》。能找到这种书了,好厉害。
他在女洗手间门口轻轻唤“司芃”,无人回应。这家人文书店,一直人潮冷清,他往身后一望,没人过来,便进去找。几秒后退出来,里面没人。
走廊一侧有玻璃门,通向安全出口。走几步便看到司芃的身影,她点了根烟,没有衔在嘴里,而是拿在手上轻轻飞舞,微小的火花摇曳,腾起转瞬即散的烟雾。
她在想事情,不是具体的事,而是人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思绪像蚊虫乱飞,要找出口。
通常这种时候,他不会去打扰人。就像他独处的时候,也希望不被人打扰一样。不,若是司芃,什么时候来打扰他,都好。他的人生为了她,不想设任何限制。
于是他推门出去,找个轻松的话题:“为什么不抽烟了?要戒掉?”
“我阿婆,她们一直不喜欢我抽烟。”
“她们都走好多年了,你还这么在意她们的看法?”
司芃的脸上是恹恹的神色:“因为我不是个乖孩子。”
“很多大人们说的乖,是为自己方便设置的,不是真想培养小孩子的性情。”
“不是为了让孩子走一条光明正大的路吗?”
“只是他们走过的路而已。不一定正确。他们要求的乖,便是让孩子们也去走那条路。那样最省心,能遇上的麻烦,他们大概都遇到过,可以一直给指引给方法。”
“这样不好吗?”
“大部分人因为偷懒,会这么走,但是也有人发现了自我,便没法再追寻他人。”
“那你呢?追寻自我,还是他我?”
“我?我是个软弱的人,扛不起追求自我这么残酷的使命,当然走在他人安排的路上。”凌彦齐的笑有点无奈又有点惬意,好似他已愿意和这样的自己和平共处,“我还没你勇敢,起码你敢扔掉那个乖字。”
“我没有扔掉。我只是很犟,想哪怕我不是个乖孩子,他们也不会抛下我。”
离家出走的孩子,从来都不是不想家,都是太过渴望爱。见她强自忍着的神情,凌彦齐心里发酸,把她搂在怀里。
“真正爱你的人,永远都不会抛下你。无论你乖还是不乖。”借着安慰道出真心。怀里的人竟在哭泣在哆嗦。司芃何曾会哭?她懂他的话。
于是他在她耳边轻轻的呼气:“你也不可以再狠心,抛下那些爱你的人。”觉得不保险,再多加一句和前面观点明显矛盾的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做个乖女孩,就不能老干这种任性的事。”
凌彦齐眼里有光,走过来,拥着她腰:“我还以为你骗我。”
“觉得我不会来书店?”
“觉得你没那么勤快。我要不接,你多走一步路都不肯。”他上下打量,司芃在他身前绕个圈。他说:“正好。”一顿一笑,“适合穿去夜店。”
“不适合在这里,对不对?”司芃走向角落的沙发,“这里书味太重,和我这个人不搭。”
“和我搭就行。鞋子脱了。”他一眼就看到她脚后跟的红肿。
司芃想将脚抬起,看脚后跟磨得厉不厉害,无奈裙子开口太小,这脚愣是抬不起来。她恨不得把鞋子踢出去。
凌彦齐跪在一边帮她把鞋脱了,还说:“好,我错了,以后不给你乱买衣服,可以了吗?”他找店员要创可贴。正往伤口上贴,司芃便问他晚上有什么活动。他叹口气说:“收下心,你脚都破皮了,今晚只能在书店里呆着。”
司芃撇嘴说无聊。凌彦齐拉起赤脚的她,走到一排书架前,点了几本书给她。
“这是松本清张的推理短篇集,短小精悍,推理和市井气息并重,可以读读。就是每篇前面有宫部美雪的导读,太絮叨了,可以不看。”
司芃笑着问:“这叫入门级读物推荐?”
“别把自己想得那么不学无术。”凌彦齐再把她推回沙发前,“我看上的女人,哪怕没有文凭学历,也一点不差。”
也许就因为这句话,司芃真的乖乖在书店里呆了四个小时,翻完两本松本清张。
回去的时候发现,永宁街东出口坐地铁可以直达书店,比陈志豪开车送她还要快。想起孙莹莹说她是土老帽,对外间的一切变化都无动于衷。
不,站在那些高楼大厦间,她就很想知道眼里没有她的凌彦齐是什么样的。于是没事的话,下午在健身房上完课冲完凉,她换套清爽的便装过来,和凌彦齐在书店汇合,呆到七八点,再去吃饭。
她耐着性子翻完所有的松本清张,觉得自己还是不爱看书。只不过凌彦齐很爱呆在这里,经常看书看到忘记时间、忘记她。
她觉得不可思议。玩游戏机、攀岩、真人射击,他都不输给她;舞池里搂着她跳舞,节奏感和身体律动也都一级棒。然后这么会玩的男人,竟然还会看书。
因为小楼里未拆封的书太多,他还太爱翘班,根本就不是个认真的人。她一度以为他是个沽名钓誉的nus学生,没准是他妈花钱买进去的。结果人一坐,就能坐四五个小时,看的书还特别的枯燥乏味。
就这样陪着,也好。仿佛就能多懂一点她逃出来的那个世界。
凌彦齐不给她推荐书了,说你自己挑去。她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一本小册子,纯粹是开头那段文字吸引了她。
“有时候我很明白,我的人生目标是以父母亲为榜样,那会是光明与纯洁,优越且规律。然而,通往目标的路途还很遥远,在那之前,必须先读完中学,进入大学,参加各式各样的测验和考试。而且,这条途径多半得穿越黑暗的路段,人往往就此流连忘返,甚至沉迷其中。……”
她心中一颤,觉得这个人比卡夫卡还要贴近她的内心。她始终不懂村上春树为什么要在一本有关青少年的书里安排那么玄幻的情节。所以总是看两页就得放下。
这本书她读得甚慢。读辛克莱生活在那个假的光明的家,一出门便见识另一个黑暗的世界。
读他因为一个谎言而遭受到看不到尽头的欺凌。
读德米安从天而降,帮辛克莱解决了欺凌他的恶徒,辛克莱却来不及感恩,只想逃回那个光明的世界。
读德米安对该隐和亚伯的另类解释。
……
太多内心独白的文字,看得甚是费劲。
渐渐地,司芃看不清书面上的字,那上面重叠着幻灯片,一张张在她眼前掠过。
她原本也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里。有疼爱她的阿婆,有公派留学的父亲,有才貌惊人的母亲。他们回国探亲,便是盛日。
那时她太小,根本不记得。但阿婆留下好多影碟。因为不会用电脑,妈妈会把拍摄的家庭录像都刻成光盘,她只要把光碟塞进机子里,就能看到那些美好的时光。
司芃也跟着看过无数回,所以印象深刻到以为那就是每一天。
厚重的窗帘大开,外间的阳光和花草一样明媚。阿婆从橱柜里拿出那些甚少用得上的英式骨瓷,一个个碟子地铺过去,铺满那张长长的绣着花纹的米黄色桌布。
妈妈出门在花店买了铃兰花,绿叶衬着,放在白瓷的花瓶里,冲着dv笑:“好不好看?”
刚过两岁生日的小花,吸引力全在餐桌琳琅的蛋糕甜点上。她爬上椅子,再爬上桌子,伸手朝甜点抓去。爸爸非但不制止她,边拍摄边大笑。“兰因快过来看呀,我闺女好厉害。”
坐在餐盘间,把白色的公主裙吃得一塌糊涂,阿婆从厨房出来,把她抱下来:“小心打烂我的碟子。”
妈妈牵着她小手上楼,一会儿下来又是个粉红色的小公主。她坐下来弹琴,弹肖邦的圆舞曲。爸爸把他的小花抱起,飞在天空旋转。
美好得像是活在童话世界里的一家人。
只是,她和辛克莱一样,出门便见识到另一个世界。她穿着妈妈从国外买回来的高级洋装,头发被她阿婆用精油养得乌黑笔直。粉得美好,黑得纯粹,衬得一张小脸像阿婆珍藏的骨瓷白碟。她看到巷子里有和她一般大的孩子玩石头,想加入。
圆头的小皮鞋前进一步,脏兮兮的小拖鞋就后退一步。再前进,再后退,直到那些比她黑比她矮的孩子,退到墙边,无路可退,轰的四散逃了。
那时的定安村,到处都挤满打工仔。小孩子们也像阿猫阿狗一样乱窜。
她的阿婆让她少钻进那些巷子。
可有次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冲她一笑,便跟上去了。跟着小女孩回家,门一开,就被吓得逃了。她从没见过,一间没她家客厅大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光膀子的男人。
没数,不知道有多少个。那些泛着油光的肥肉,对她而言,比案板上的猪肉好不到哪里去。
再后来,她想了办法,出门时带一袋子的进口糖果饼干,见到四五岁的小孩就分。再大一点,那些精巧的糖果吸引力不够了,她就带很多的钱在身上。
谁愿意跟她玩,她就给谁买好吃的。
有了玩伴值得开心,也见识到更多的黑暗。因为没有爸妈陪在身边,对别人的爸妈难免好奇。结果发现,那些人打的不是麻将就是孩子。
小朋友,一个个的已经对谩骂和推打面不改色。而她眼泪汪汪的,替他们可怜。回到家里,觉得还是连样貌都快记不清了的爸妈最好。
可是,这么一个天真又有爱心的有钱小妹妹落到定安村里,家中还只有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奶奶撑腰。好快,她就成为周边小混混的财神爷。
她太年幼,还想有人陪她玩,所以分不清自己主动给,和别人找她要,是两码事。
她拿钱消灾了很长一段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该隐杀亚伯:
创世记
亚当与夏娃生的孩子。该隐是哥哥,长大后成为耕田人,亚伯是弟弟,长大后是个牧人。
两人都向上帝供奉,上帝看中了亚伯的供品,而没看中该隐供奉的。该隐很生气,把亚伯杀死。
上帝问该隐:“你的弟弟亚伯在哪里?”
该隐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又不是看守着他的。”
上帝说:“你做了什么事?听着!你弟弟流出的血从地上向我哭诉。你受到控诉,你要被流放,逐离这块吞噬被你残杀的兄弟的鲜血的土地。你要耕种,那地也不会再长出佳禾。你会成为流浪汉,到处漂泊。”
该隐说:“我受不了这个惩罚。今天你把我从这里赶走,不让我再出现在你面前,我将成为一个流浪汉,到处漂泊,遇见我的人都可能杀死我。”
上帝说:“不,如果有人杀死该隐,他就会遭到七倍的报应。”
上帝给该隐做了个标记,这样遇见他的人就不会杀死他。
后来,人们将兄弟间的对峙和杀戮称为“双子情节”,西方人对“双子”的定义经常是参照该隐和亚伯间的关系——就是兄弟一方因为嫉妒对方得到的关爱和注意,引发血亲相残的意思。
☆、080
“爱无须祈求,”她说,“也无须索要。爱必须要有心中笃信的力量。这时,爱就不需要被吸引,而是主动吸引。辛克莱,你的爱是被我吸引的爱。当这种爱能主动吸引我时,我才会接受。我不想做慈善,我想被人征服。”
——黑塞德米安少年彷徨时
因此,年幼的司芃去问阿婆,为什么有些孩子不学好?阿婆说,因为那些打工仔的生活太过艰辛,才教育不好小孩。所以她满怀期待去念私立小学。结果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一点没比穷人家的孩子好到哪里去。
他们的胃口更大,十来块的零花钱,他们根本看不上。几乎每个星期,她都要被人搜刮掉好几百块钱。
直到有一天钱被抢走,那人还要推她一把。摔在地上哭,她才意识到,阿婆教的,爸妈在电话里、视频里教的都不是现实。
这种坏才是现实。所有的人都习以为常,无论大人还是小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
不正常的是她。因为隔两天就要打电话和妈妈说,我有做一个good girl哦。good girl的世界里有蕾丝蓬蓬裙和遮阳帽,有芭比娃娃和梳妆盒,有钢琴和画架,有大把的鲜花和明媚的窗台。但是不会有街边的小流氓混蛋。
害怕一开口便会被质问,你怎么会和那种人一起玩。
如果不和他们玩,我还可以和谁玩。
不敢说。知道那是威胁恐吓后,更是害怕到连觉都睡不好。
那天她爬起来往家里走,一路哭一路想,为什么要被他们勒索钱财,而不是用钱让他们乖乖听话。回到家,眼泪已擦干,搬条凳子踩在上面,去翻阿婆的抽屉,拿出两张钞票,再把一切复原。
阿婆每个月五号去收租,有些租客总是给现金,所以她家的钱一直就多,阿婆也没有想过要防备小孩。即便知道她偶尔拿钱,也以为是小女孩贪吃贪玩。
她加入了他们,因为有钱,很快成了领头的那个。
就像辛克莱,一旦发现黑暗,踏入黑暗,再也无法回到光明。
司芃放下书,去洗手间,过许久都没回来。凌彦齐去找她,起身时看到扣在桌上的书,拿起来一看,黑塞的《德米安》。能找到这种书了,好厉害。
他在女洗手间门口轻轻唤“司芃”,无人回应。这家人文书店,一直人潮冷清,他往身后一望,没人过来,便进去找。几秒后退出来,里面没人。
走廊一侧有玻璃门,通向安全出口。走几步便看到司芃的身影,她点了根烟,没有衔在嘴里,而是拿在手上轻轻飞舞,微小的火花摇曳,腾起转瞬即散的烟雾。
她在想事情,不是具体的事,而是人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思绪像蚊虫乱飞,要找出口。
通常这种时候,他不会去打扰人。就像他独处的时候,也希望不被人打扰一样。不,若是司芃,什么时候来打扰他,都好。他的人生为了她,不想设任何限制。
于是他推门出去,找个轻松的话题:“为什么不抽烟了?要戒掉?”
“我阿婆,她们一直不喜欢我抽烟。”
“她们都走好多年了,你还这么在意她们的看法?”
司芃的脸上是恹恹的神色:“因为我不是个乖孩子。”
“很多大人们说的乖,是为自己方便设置的,不是真想培养小孩子的性情。”
“不是为了让孩子走一条光明正大的路吗?”
“只是他们走过的路而已。不一定正确。他们要求的乖,便是让孩子们也去走那条路。那样最省心,能遇上的麻烦,他们大概都遇到过,可以一直给指引给方法。”
“这样不好吗?”
“大部分人因为偷懒,会这么走,但是也有人发现了自我,便没法再追寻他人。”
“那你呢?追寻自我,还是他我?”
“我?我是个软弱的人,扛不起追求自我这么残酷的使命,当然走在他人安排的路上。”凌彦齐的笑有点无奈又有点惬意,好似他已愿意和这样的自己和平共处,“我还没你勇敢,起码你敢扔掉那个乖字。”
“我没有扔掉。我只是很犟,想哪怕我不是个乖孩子,他们也不会抛下我。”
离家出走的孩子,从来都不是不想家,都是太过渴望爱。见她强自忍着的神情,凌彦齐心里发酸,把她搂在怀里。
“真正爱你的人,永远都不会抛下你。无论你乖还是不乖。”借着安慰道出真心。怀里的人竟在哭泣在哆嗦。司芃何曾会哭?她懂他的话。
于是他在她耳边轻轻的呼气:“你也不可以再狠心,抛下那些爱你的人。”觉得不保险,再多加一句和前面观点明显矛盾的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做个乖女孩,就不能老干这种任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