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目送任谦离开,关上门,陆冉冉踢踏着凉拖来到床上坐下,大长腿支起来,有些无奈地叹:“这年头,反派都这么正人君子吗?难道是我长得不够美?”
  今天一来就忙忙乱乱,陆冉冉没怎么好好看自己的样子,可走过一些玻璃橱窗的时候,也能看到自己在橱窗上留下的剪影,美极了。
  原来的她是怎样的,她已经不记得了,但现在的这个样子,不说直接媲美明星,但当个封面模特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这样的容貌,这样的以身相许,对方竟然毫不心动,这还是不是反派了?
  听到陆冉冉心声的系统只想反唇相讥,感情在你心中,反派都是好色如命的色魔了?
  更何况,这不是反派还没真正成为反派嘛。
  陆冉冉不知道系统的这一通心理活动,仰躺在床上放松了一下,就再度爬起来,前路漫漫,现在可还不能休息。
  拿了房卡,起身出门,陆冉冉还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准备继续去盯梢。
  “虽然白天的时候我被甩开了一会儿,但我还是很快跟上了啊,可见我还是有些当狗仔的水平的,所以… …”
  所以,敢不敢说你是跟我要的反派地址?——幕后功臣系统好气哦。
  任谦租住的居民楼离学校不远,却是个老小区里头的,老旧的巷子窄小,车子根本开不进去。
  夜色深沉下来的时候,外头的路灯都照不到巷子里面去。
  车大灯开着,带去一片明亮,车门打开,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有些清脆。
  一男一女没有马上分开,还在车头前面叙话,两人的影子被车灯拉得老长,直接投入到了巷子的尽头一般。
  楼上,从厨房的窗户往外看,低矮的砖墙遮挡不了多少视线,哪怕夜色朦胧,可有些人的身影,只是一眼就能认得,认得那拥抱在一起的男女其中的一个是谁。
  任谦不爱喝酒,也不抽烟,他安静地站在窗子那里,手中拿着菜刀,案板上,是刚刚切好的土豆丝,刀工很好,土豆丝的粗细都很均匀一致。
  厨房没有开灯,不是灯坏了,而是任谦想要节省一点儿电费,借用客厅的灯光,勉强也够用了。
  也正是如此,才能看清外面的景象。
  平静地放下菜刀,看着那一男一女分开,看着那女人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的步伐缓缓走到楼前,车大灯给她照亮,照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很快,高跟鞋的声音就出现在了楼里,他几乎能够看到随着那脚步声而亮起的走廊灯,那是他不久前自己掏钱亲自换上去的声控灯,随着声音亮起的橙色灯光有没有带给她一点儿温暖的感觉呢?
  他还记得自己为了省下□□钱,千方百计借□□的赔笑,记得自己是怎样跟着电工请教该怎么亲手安装这样的声控灯,他没有多少能耐,却想要做到自己能够想到的最好,他想要当一个很好的男朋友,让她感觉幸福。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平静地放下菜刀,任谦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微笑,准备送给晚归的女友,再问问她是不是要吃点儿什么,他已经准备好了食材,随时可以奉上热腾腾的夜宵。
  无论多晚,给她留的灯,给她留的饭,还有… …
  “你是谁?怎么在我家门口?”
  门外传来的对话,是女友的声音。
  “我是任谦的女朋友,我们吵架了,你是谁?这么晚来,不是找我男朋友的吧!”
  针锋相对的话,似有几分□□味儿,带着浓浓的挑衅。
  任谦揉了揉脸,很好,这个声音他也认出来了,是那个吵着要当自己女朋友的陆冉冉,她的脑子是不是哪里有问题,自己到底哪里招她了?凭她那张脸,找什么样的男朋友找不到?!
  平心而论,任谦是承认陆冉冉好看的,比自己女友还要好看,但这么好看的人,可能眼睛有点儿瞎,脑子也不太好使。
  “你是任谦女友,那我是什么?!”
  女友的声音似乎有些气愤,陆冉冉不甘示弱,“谁知道你是什么,你自己都不知道,还指望我告诉你?”
  任谦快步往门边儿走,准备给两人解释一下,虽然可能解释不清楚,毕竟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陆冉冉缠着自己。
  “好好好,你去当他女友好了,什么东西,还值得抢了!”
  门才打开,就看到女友的转身离去的背影,那句刺人心的话余音未消,任谦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准备好的赔笑变得死气沉沉,他并不是一个多么自信的人,而这句话,就像是在自卑的心上重重踩了一脚,那个发自心底的疑问——自己真的配获得新生吗?——再次再次冒出来,有什么,瞬间坍塌。
  陆冉冉冲着那女人的背影露出一个怜悯的表情,傻子,我是在救你啊,不然你可能今天就死了,你敢信?!
  所以啊,家里一定不要准备大的旅行箱,否则,杀人藏尸真的是再方便不过了。
  听到开门的动静,陆冉冉急忙回头,瞬间挂上的喜悦之色不容错认,若不是知道他们两人真正的关系,任谦还真以为这就是吵架复合该有的欢喜。
  “你——到底想做什么?”
  任谦这句话问得有气无力,他都不知道打开门的那一刻,是想要给女友出头,还是想要含糊陆冉冉的话,看女友懊悔愤怒的表情。
  “不是早说了吗?我要做你女朋友啊,竞争上岗!你看看,她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你,可见一点儿信任都没有,这样的女友,你们不合适的,还不如我呐。”
  陆冉冉这样说着,再次熟门熟路地拨开任谦,走进去。
  只有客厅的灯开着,乍一看很明亮,可再看就会发现那灯原来是节能灯,亮度嘛,许是该充电了。
  任谦跟着进屋,还要跟陆冉冉说点儿什么,就听到手机响了,拿起手机,任谦不自觉走到了厨房。
  “我们分手吧,从一开始我们就不合适,我想要的你都给不了我… …”手机中传出的声音有些失真,并不隔音的楼层,他几乎能够听到那刚刚走到楼门口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
  “… …好,我知道了。”任谦应了下来,以为舍不得的,到这一刻才发现,或者没有那么舍不得。
  车灯依旧亮着,他看到楼下那道身影加快了脚步,好似在跑,跑到了车子那里,再然后,过了一会儿,车子离开了。
  手机里早就没有了声音,任谦却还维持着接电话的动作,两年的感情,就这样了吗?
  “你干嘛不开灯?”
  陆冉冉问着,直接按亮了厨房的灯,同样是节能灯,这一个才换上没有多久,格外明亮,瞬间亮堂起来的光线有些刺眼,任谦一手放下手机,一手遮了一下眼睛。
  “哇,是要做夜宵吗?正好饿了。晚饭也是你自己做的吗?好厉害啊,好好吃!这一说,我又饿了。”
  陆冉冉说着,下意识凑近了,去看其他准备好的食材都是什么,从而判断期待值该给多少。
  具体来说,她不是饿了,而是馋了,几百年都没吃人吃的东西了,那种垂涎,是能够站在快餐店外面看人吃东西走不动道的。
  一想到白天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任谦甩掉的,陆冉冉就自觉丢脸,她其实不是看那些吃的,就是正好发呆,站的位置和朝向不那么好,真的。
  “你——”任谦侧目,看了一眼陆冉冉,明媚的眼眸间看不到一丝的阴霾,完全没有烦忧的样子,真的是——“要吃饭就出去等着,这里油烟呛人。”
  他下意识拿起了菜刀,转瞬又放下,打开了火,烧锅,等油微微冒起白烟,再把调料放进去炒香… …
  陆冉冉一直没走,就在旁边儿站着,视线集中在任谦的动作上,最主要是锅里,静等着吃饭的样子可谓是垂涎欲滴。
  任谦在炒菜间隙,回头看了她一眼,没再催她进屋,而是听着她聒噪的“小心,别溅到”之类的废话,熟练地把菜翻炒出锅。
  油烟机没有开,开着的窗户送进来的晚风似乎把油烟倒卷进了室内,没有人嫌弃,陆冉冉早已经迫不及待:“闻着就好香啊!”
  熟练地找了筷子,不等菜端上桌就开始吃,那样子,让任谦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母亲还好着的时候,每次母亲做饭,他也是守在炉灶边儿,饭菜一熟,母亲就会一边笑骂“小馋鬼”,一边挟了肉丝喂到自己嘴里。
  不经意到来的回忆让任谦的表情都柔和了许多,嘴上却道:“像什么样子,端进去吃。”
  “这样才热乎嘛!”
  端菜,菜盘子都是烫的,她才不。
  陆冉冉笑了一下,再次挟菜送入口中,摆放整齐的一盘菜,很快就被她的筷子弄乱了一角,在又香又呛人的油烟味儿中,陆冉冉冲着任谦笑:“你做的菜真好吃!”
  任何时候,免费的都是最香的。
  任谦看着陆冉冉,微微摇头,长得那么精致,怎么就这么好养活呢?这样就很香了吗?
  “不过是家常菜。”
  “可我都好久没吃到了啊!真的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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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六点更新!哈哈,有存稿嘛!
  感谢大家喜欢,对反派来说,杀人是没什么恶感的。原因不是原谅的理由,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