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五更鸡的吃法
就在大家猜着郑天南那袋子里所装的“三更灯火五更鸡”,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魏自豪亲自端了一盘菜传上来了。
他刚刚走进包厢,嘴里就拖长了嗓音吆喝起来:“来啦,好吃美味的五更鸡来喽!”
那是一盘金黄色的鸡块,这往桌上一放,浓郁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光闻那香味,由不得让人口水直流。
郑天南还是第一次听说到这种菜名,他扫了一眼那盘中的鸡块,向魏自豪问道:“魏师傅,你说这道菜名叫五更鸡,有什么来历吗?”
魏自豪笑了笑,说道:“这菜啊,还是你女婿上次来的时候,教我做的,他会解释给你听的!”
说到这里,他向众人抱拳一揖,“今天客人较多,我就不陪大家了!”
魏自豪刚刚离开,黄爱华就好奇地问道:“程同学,你解释一下这五更鸡的由来吧!”
程小麦笑着说道:“你们先尝尝这五更鸡的味道,我再解释!”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将筷子伸向了那些鸡块。
那鸡肉的外层脆黄香嫩,可里面又鲜腴可口,如醇酒醉人,在舌上一阵阵翻涌开来,顿生无穷滋味。
最妙是那鸡肉皮炙香焦爽,却又具有相当的弹性,咀嚼起来,满口生香。
“啧啧,这鸡块里怎么好像有人参的香味?”
“哎呀,这吃起来**!”
“嘶——嘶——”
“哇,太美了!”
“咂咂……”
……
看到那些人馋虫四溢、吃得满脸享受的样子,程小麦呵呵一笑,眼睛微眯地说道:“这五更鸡那可是我们板桥村的特色菜,一般人可不容易品尝得到!”
“在乡下旧时候有这么一句俗话:一更天,二更火,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这怎么说呢?”
“那意思是说,一更天是傍晚的时候;二更天已经断黑了,在睡觉的时候,要注意防火;这三更天的时候,阴气偏重,是鬼物出来游荡的时候了,这时候最好不要出门,以防撞邪;四更天正是贼出来偷东西的最佳时间段,这时候要小心防贼;五更天鸡开始打鸣,天快要亮啦!”
“这道‘五更鸡’菜,可与这俗语没有丝毫的关系,我之所以提出来,是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五更鸡的做法。”
“一般做五更鸡这道菜,要选用刚刚开叫的雄鸡,这种鸡骨骼脆嫩,入口味道特别不错!”
“在做五更鸡之前,煮上一小碗参汤,配上白酒,灌进鸡肚子里。”
“在雄鸡微醉之下,放进笼子里,待到五更时,趁着鸡未啼之时,将它杀掉,清理鸡毛及内脏。”
“这时,清洗过的鸡块你闻不到腥气,而是浓浓的参香味。”
“做鸡的时候,在锅里放上少许油,油热时,放上鸡块,一边煸,一边依次在里面放上一匙料酒,二匙糖,三匙醋,四匙酱油,五匙水。”
“我这说的,是按一斤鸡块分量来配比的。”
“等鸡块上色入味的时候,再改成小火收汁,再迅速起锅,装进盘中,任其冷却。”
“这当口,在盆中鸡块里打两只鸡蛋,放少许面粉,加上盐、姜米,搅拌均匀后,再在锅里加油,起火!”
“待油起烟时,将鸡块放油锅里炸至二面金黄,装盘,撒上葱花!”
“大凡做厨子的,最起码要照顾到食客的三觉,即眼观为雅、气味为香、入口为鲜,正所谓美食美器,让人百品不厌!”
“可以说,这道‘五更鸡’不仅完全可以满足这三觉,而且营养还十分丰富,吃过后回味无穷,让人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程小麦不禁一阵感叹:“有这么一首诗,想必大家耳熟能详: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据说,在板桥村最早发明出这道菜的人,是一位母亲,她每次看到自己儿子读书读到五更时,还不休息,生怕他把身子拖垮了,就摸索出了这一道菜。”
“她在家里养了好多的仔公鸡,每隔几天,都要在五更天的时候,杀一只鸡做给她的儿子吃。”
“虽然这位母亲的儿子最终在读书上没有出头,却养了一副好身板,后来报名参军,成了一名将军!”
程小麦说完这段故事,桌子上出现了一片短暂安静。
黄爱华不由得感叹道:“想不到在这道‘五更鸡’美食的背后,还隐藏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母爱故事!”
旁边一个人好奇地向程小麦问道:“这位小友,你送给你岳父的‘三更灯火五更鸡’,与这道菜有关系吗?”
还有这么穷追不舍的人啊!
有些事可以打听,有些事是不可以打听的。
都是成年人了,连这点子眼力见都没有,这智商太低下了。
也不知道岳父大人怎么交了这么一些朋友。
不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郑天南这种角色,所交的朋友又能有多少出色的啊?
在这一方面对他也不好苛刻的。
程小麦知道自己不解释出来,岳父的那位朋友还会追问的。
他只好耸了耸肩膀,一脸无奈地说道:“其实,这‘三更灯火五更鸡’是公鸡卵子的代称。”
“我这位岳父大人喜欢吃公鸡卵子,我就让魏师傅帮忙搜集了一些煮熟了,用小瓶子装了好让他带回去下酒!”
噗哧!
魏明成当场笑得将嘴里一口酒,喷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那一位朋友还在加缸:“哦哟,郑一豪啊,这么多年了,我真的不清楚,原来你还好这一口啊,那东西能补吗?”
郑天南连脸都黑下来了。
……
这一场午饭,一直吃到下午小两点,这才散场。
郑天南想到自己明天能够和刘雨婷公开居住在一起了,乐得走路臀部两边扭动,看他那一个颠狂劲,只缺了一只尾巴可以摇了。
他也懒得再与程小麦计较自己被“骗”的事情了。
不过,在分手的时候,程小麦反倒与郑天南计较起来了,说道:“你可记好了啊,你欠了我一个大礼包!”
郑天南一时间脑子没反应过来,虎着脸子质问道:“小子,老子欠你什么大礼包了?”
程小麦两眼一翻,白眼珠子瞪向了对方,说道:“你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吧?我和爷爷这次来这里,为了感谢魏同学从中牵线搭桥,爷爷包了那么一个大礼包,你不会没有看到吧?”
“你和小岳母能够从黑暗系彻底的转为光明系,难道不是我这个中间人从中撮合努力的结果么?”
“做一个人的底线,要知道感恩,你不能小气到一点子人情世故都不懂,连一个大礼包不发一个给我吧!”
在程小麦一连串咄咄逼人的质问声中,不等郑天南开口,刘雨婷连忙眉飞色舞地抢着说道:“这是应该的,应该的。这大礼包归我来发。”
她忙不迭地取出手机,说道:“小麦,我们加个好友吧!”
他刚刚走进包厢,嘴里就拖长了嗓音吆喝起来:“来啦,好吃美味的五更鸡来喽!”
那是一盘金黄色的鸡块,这往桌上一放,浓郁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光闻那香味,由不得让人口水直流。
郑天南还是第一次听说到这种菜名,他扫了一眼那盘中的鸡块,向魏自豪问道:“魏师傅,你说这道菜名叫五更鸡,有什么来历吗?”
魏自豪笑了笑,说道:“这菜啊,还是你女婿上次来的时候,教我做的,他会解释给你听的!”
说到这里,他向众人抱拳一揖,“今天客人较多,我就不陪大家了!”
魏自豪刚刚离开,黄爱华就好奇地问道:“程同学,你解释一下这五更鸡的由来吧!”
程小麦笑着说道:“你们先尝尝这五更鸡的味道,我再解释!”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将筷子伸向了那些鸡块。
那鸡肉的外层脆黄香嫩,可里面又鲜腴可口,如醇酒醉人,在舌上一阵阵翻涌开来,顿生无穷滋味。
最妙是那鸡肉皮炙香焦爽,却又具有相当的弹性,咀嚼起来,满口生香。
“啧啧,这鸡块里怎么好像有人参的香味?”
“哎呀,这吃起来**!”
“嘶——嘶——”
“哇,太美了!”
“咂咂……”
……
看到那些人馋虫四溢、吃得满脸享受的样子,程小麦呵呵一笑,眼睛微眯地说道:“这五更鸡那可是我们板桥村的特色菜,一般人可不容易品尝得到!”
“在乡下旧时候有这么一句俗话:一更天,二更火,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这怎么说呢?”
“那意思是说,一更天是傍晚的时候;二更天已经断黑了,在睡觉的时候,要注意防火;这三更天的时候,阴气偏重,是鬼物出来游荡的时候了,这时候最好不要出门,以防撞邪;四更天正是贼出来偷东西的最佳时间段,这时候要小心防贼;五更天鸡开始打鸣,天快要亮啦!”
“这道‘五更鸡’菜,可与这俗语没有丝毫的关系,我之所以提出来,是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五更鸡的做法。”
“一般做五更鸡这道菜,要选用刚刚开叫的雄鸡,这种鸡骨骼脆嫩,入口味道特别不错!”
“在做五更鸡之前,煮上一小碗参汤,配上白酒,灌进鸡肚子里。”
“在雄鸡微醉之下,放进笼子里,待到五更时,趁着鸡未啼之时,将它杀掉,清理鸡毛及内脏。”
“这时,清洗过的鸡块你闻不到腥气,而是浓浓的参香味。”
“做鸡的时候,在锅里放上少许油,油热时,放上鸡块,一边煸,一边依次在里面放上一匙料酒,二匙糖,三匙醋,四匙酱油,五匙水。”
“我这说的,是按一斤鸡块分量来配比的。”
“等鸡块上色入味的时候,再改成小火收汁,再迅速起锅,装进盘中,任其冷却。”
“这当口,在盆中鸡块里打两只鸡蛋,放少许面粉,加上盐、姜米,搅拌均匀后,再在锅里加油,起火!”
“待油起烟时,将鸡块放油锅里炸至二面金黄,装盘,撒上葱花!”
“大凡做厨子的,最起码要照顾到食客的三觉,即眼观为雅、气味为香、入口为鲜,正所谓美食美器,让人百品不厌!”
“可以说,这道‘五更鸡’不仅完全可以满足这三觉,而且营养还十分丰富,吃过后回味无穷,让人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程小麦不禁一阵感叹:“有这么一首诗,想必大家耳熟能详: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据说,在板桥村最早发明出这道菜的人,是一位母亲,她每次看到自己儿子读书读到五更时,还不休息,生怕他把身子拖垮了,就摸索出了这一道菜。”
“她在家里养了好多的仔公鸡,每隔几天,都要在五更天的时候,杀一只鸡做给她的儿子吃。”
“虽然这位母亲的儿子最终在读书上没有出头,却养了一副好身板,后来报名参军,成了一名将军!”
程小麦说完这段故事,桌子上出现了一片短暂安静。
黄爱华不由得感叹道:“想不到在这道‘五更鸡’美食的背后,还隐藏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母爱故事!”
旁边一个人好奇地向程小麦问道:“这位小友,你送给你岳父的‘三更灯火五更鸡’,与这道菜有关系吗?”
还有这么穷追不舍的人啊!
有些事可以打听,有些事是不可以打听的。
都是成年人了,连这点子眼力见都没有,这智商太低下了。
也不知道岳父大人怎么交了这么一些朋友。
不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郑天南这种角色,所交的朋友又能有多少出色的啊?
在这一方面对他也不好苛刻的。
程小麦知道自己不解释出来,岳父的那位朋友还会追问的。
他只好耸了耸肩膀,一脸无奈地说道:“其实,这‘三更灯火五更鸡’是公鸡卵子的代称。”
“我这位岳父大人喜欢吃公鸡卵子,我就让魏师傅帮忙搜集了一些煮熟了,用小瓶子装了好让他带回去下酒!”
噗哧!
魏明成当场笑得将嘴里一口酒,喷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那一位朋友还在加缸:“哦哟,郑一豪啊,这么多年了,我真的不清楚,原来你还好这一口啊,那东西能补吗?”
郑天南连脸都黑下来了。
……
这一场午饭,一直吃到下午小两点,这才散场。
郑天南想到自己明天能够和刘雨婷公开居住在一起了,乐得走路臀部两边扭动,看他那一个颠狂劲,只缺了一只尾巴可以摇了。
他也懒得再与程小麦计较自己被“骗”的事情了。
不过,在分手的时候,程小麦反倒与郑天南计较起来了,说道:“你可记好了啊,你欠了我一个大礼包!”
郑天南一时间脑子没反应过来,虎着脸子质问道:“小子,老子欠你什么大礼包了?”
程小麦两眼一翻,白眼珠子瞪向了对方,说道:“你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吧?我和爷爷这次来这里,为了感谢魏同学从中牵线搭桥,爷爷包了那么一个大礼包,你不会没有看到吧?”
“你和小岳母能够从黑暗系彻底的转为光明系,难道不是我这个中间人从中撮合努力的结果么?”
“做一个人的底线,要知道感恩,你不能小气到一点子人情世故都不懂,连一个大礼包不发一个给我吧!”
在程小麦一连串咄咄逼人的质问声中,不等郑天南开口,刘雨婷连忙眉飞色舞地抢着说道:“这是应该的,应该的。这大礼包归我来发。”
她忙不迭地取出手机,说道:“小麦,我们加个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