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见过老丈人
回到屋,孙志心里又躁动起来。
夏岚摇着头笑了。
“你啊,简直跟个小孩子似的,别想太多了,洗个澡赶紧睡觉吧。”
“睡不着。”
“那,要不我哄哄你?”
这么露骨的按时,让孙志立刻来了精神。
“看我怎么收拾你。”
“轻点。”
...
第二天,孙志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
但不是因为要去店里,而是昨晚正在激情的时候夏岚爸爸突然打来电话,说第二天就要来j市。
起这么早当然是去车站接未来老丈人。
简单的吃了早饭,他俩就出发了。
在车站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夏岚爸爸到了。
和照片上长的差不多。
高瘦个子,浓眉大眼,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帅小伙。
孙志立马屁颠颠的迎了过去。
“叔叔好,我是孙志,一路辛苦了。”
见到自己未来女婿,夏岚爸爸也很是高兴。
“麻烦你了小孙,其实我打车去找你们是一样的,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麻烦。”
孙志心里那叫一个美。
虽然他和夏岚情真意切如胶似漆,结婚是迟早的事,但万一这老丈人就是看自己不顺眼,也不是没散伙的可能。
现在好了,刚见面就成一家人了,心里那块石头总算落下了。
“应该的,叔叔,我给你拿行李,咱们回家说话。”
“好的,谢谢你。”
“不客气。”
...
等到了家,孙志是跑前跑后,端茶倒水,那叫一个勤快。
“别忙活了小孙,坐下休息一下。”
“没事,我不累。”
夏岚让他逗笑了。
“那你也坐下呀,你在那傻站着干什么。”
“哦,呵呵,好。”
等坐稳了,孙志等着她爸开口发问。
像什么房子是你自己买的吗?多少钱?
车是你的吗?
生意好吗?
家里还有兄弟姐妹吗?
父母是做什么的?
对自己的人生有没有规划?
等等等...
毕竟这些都是老丈人第一次见女婿的常规问题。
但出乎孙志的预料,这些问题她爸一个都没问。
他问的都是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
“听夏岚说你喜欢看书,我也喜欢,有什么好书推荐给我吗?”
“这个,不好意思啊叔叔,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起给您推荐什么书。”
“那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
“《小王子》。”
他爸眼中掠过一丝欣喜。
“哦,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非常喜欢。”
“呵呵,这么巧。”
“喜欢看电影吗?有没有比较喜欢的电影推荐给我?”
“v字仇杀队还不错。”
他爸的眼中掠过了一丝担忧。
“这电影我也看过,有句台词至今印象深刻。”
“哪一句?”
“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卑贱的杂耍老手,在浮沉的命运中扮演着加害者与受害者的双重角色。”
“我也记得这句话,但是还有一句我更喜欢的。”
“说说。”
“人们往往用虔诚的外表和至善的行动来掩饰自己那颗魔鬼般的心,以求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呵呵,你很有自己的想法。”
“叔叔过奖了,我就是瞎看而已。”
“嗯,时候不早了,我做饭给你们吃。”
“不,我来做,你们爷俩在这聊会儿。”
“好吧,那我就不见外了,辛苦你。”
“没事,不辛苦,学姐,那你们聊着哈。”
孙志屁颠颠的去了厨房,夏岚爸爸轻声笑了起来。
“怎么了爸,你不喜欢他?”
“不,恰恰相反,很喜欢,他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把你交给他,爸爸很放心。”
夏岚有点害羞了撒起娇来。
“我才不嫁人呢,我要一辈子陪着爸爸。”
“傻丫头,总得有个人替爸爸照顾你啊,再说爸爸就留在你身边,经常可以见面的。”
“哼,那你就急着把我嫁出去啊,你才见了他一面,怎么知道他值得托付终身呢。”
“光看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也知道这孩子是个善良的人。”
“我不明白。”
“傻丫头,《小王子》这本书你也看过,应该知道只有心底纯真善良的人才能和这本书产生共鸣,刚才我问他最喜欢的书,他毫不犹豫就说出口了,可见对这本书爱的深切。”
“好吧,他确实很善良,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愿意之一。”
“呵呵,那爸爸猜一猜你最喜欢他的是什么。”
“好呀,你猜呀。”
“你是学心理的,分析人的性格爸爸肯定不如你,但是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比较单一和稳定的,只有极少部分人的性格是多样且极端的,而在这极少部分人里,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管束不了自己,肆意妄为的,另一类就是能极好的控制自己而且有自己的原则,很明显,孙志就是后一类。”
“哈哈,爸爸真是厉害,才跟他相处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这么了解他,我甘拜下风啦。”
“不,也是他自己说的,因为v字仇杀队的主角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疯疯癫癫杀人如麻的恶魔,实则是一个至纯至善且意志坚定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太少见了。”
“那为什么他说到这部电影的时候你皱了一下眉?你是不是怕他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可挽救的事来?”
看来夏岚的观察力果然敏锐,连自己老爸零点几秒的反应都没逃过她的法眼。
他爸看了夏岚一眼,很是严肃。
“不,我是在担心你。”
“担心我?为什么?”
“因为我是你爸爸,我了解你对心理学有多么强烈的兴趣,我很担心你跟他在一起的动机是要把他作为一个活体标本进行观察和研究,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会害了你自己。”
夏岚楞了一下,咯咯的笑了。
“还是爸爸了解我,我承认,刚开始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确实动过这样的心思,因为他的性格实在太特殊了,简直就像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活体标本,但更多的还是因为爱,因为我知道他就是我想共度一生的那个人,如果错过了,当然还可以再找别的男人结婚,但那就变成了将就,而我这一辈子,不想在爱情上将就,就是这么简单。”
她爸点了点头。
“嗯,爸爸忠心的为你们感到高兴。”
...
吃过午饭,他爷俩出去逛街了。
孙志主动请缨当导游,被夏岚惨无人道的拒绝了。
他只得去了店里。
简直是自己找不痛快,因为店里一桌客人都没有。
财哥和李欢正大眼瞪小眼,发愁呢。
身为老大,这个时候该给他们鼓鼓劲儿才对。
“中午一桌都没有?”
“有一桌。”
“嗨,不错嘛,苍蝇再小也是肉,赚一分是一分。”
财哥苦笑连连。
“赚?赔不死。”
“不会吧?你给客人免单了?”
“唉,算了算了,欢子,你来说吧。”
“怎么回事啊欢子。”
李欢也很蛋疼。
“是有一桌,是许大茂的几个朋友,说是过来照顾生意的,这不是喝多了嘛,嚷嚷着让他请客唱歌去,他没钱,从财哥那拿的,还说这是给店里拉生意,所以这钱不还了,问题是他们吃饭花了300多,咱们也就赚个百八十块,可他从财哥那拿了500啊,活活赔进去400。”
孙志头都大了。
娘的,要是多拉几单这样的生意,迟早把店拉黄了。
“许大茂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夏岚摇着头笑了。
“你啊,简直跟个小孩子似的,别想太多了,洗个澡赶紧睡觉吧。”
“睡不着。”
“那,要不我哄哄你?”
这么露骨的按时,让孙志立刻来了精神。
“看我怎么收拾你。”
“轻点。”
...
第二天,孙志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
但不是因为要去店里,而是昨晚正在激情的时候夏岚爸爸突然打来电话,说第二天就要来j市。
起这么早当然是去车站接未来老丈人。
简单的吃了早饭,他俩就出发了。
在车站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夏岚爸爸到了。
和照片上长的差不多。
高瘦个子,浓眉大眼,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帅小伙。
孙志立马屁颠颠的迎了过去。
“叔叔好,我是孙志,一路辛苦了。”
见到自己未来女婿,夏岚爸爸也很是高兴。
“麻烦你了小孙,其实我打车去找你们是一样的,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麻烦。”
孙志心里那叫一个美。
虽然他和夏岚情真意切如胶似漆,结婚是迟早的事,但万一这老丈人就是看自己不顺眼,也不是没散伙的可能。
现在好了,刚见面就成一家人了,心里那块石头总算落下了。
“应该的,叔叔,我给你拿行李,咱们回家说话。”
“好的,谢谢你。”
“不客气。”
...
等到了家,孙志是跑前跑后,端茶倒水,那叫一个勤快。
“别忙活了小孙,坐下休息一下。”
“没事,我不累。”
夏岚让他逗笑了。
“那你也坐下呀,你在那傻站着干什么。”
“哦,呵呵,好。”
等坐稳了,孙志等着她爸开口发问。
像什么房子是你自己买的吗?多少钱?
车是你的吗?
生意好吗?
家里还有兄弟姐妹吗?
父母是做什么的?
对自己的人生有没有规划?
等等等...
毕竟这些都是老丈人第一次见女婿的常规问题。
但出乎孙志的预料,这些问题她爸一个都没问。
他问的都是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
“听夏岚说你喜欢看书,我也喜欢,有什么好书推荐给我吗?”
“这个,不好意思啊叔叔,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起给您推荐什么书。”
“那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
“《小王子》。”
他爸眼中掠过一丝欣喜。
“哦,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非常喜欢。”
“呵呵,这么巧。”
“喜欢看电影吗?有没有比较喜欢的电影推荐给我?”
“v字仇杀队还不错。”
他爸的眼中掠过了一丝担忧。
“这电影我也看过,有句台词至今印象深刻。”
“哪一句?”
“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卑贱的杂耍老手,在浮沉的命运中扮演着加害者与受害者的双重角色。”
“我也记得这句话,但是还有一句我更喜欢的。”
“说说。”
“人们往往用虔诚的外表和至善的行动来掩饰自己那颗魔鬼般的心,以求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呵呵,你很有自己的想法。”
“叔叔过奖了,我就是瞎看而已。”
“嗯,时候不早了,我做饭给你们吃。”
“不,我来做,你们爷俩在这聊会儿。”
“好吧,那我就不见外了,辛苦你。”
“没事,不辛苦,学姐,那你们聊着哈。”
孙志屁颠颠的去了厨房,夏岚爸爸轻声笑了起来。
“怎么了爸,你不喜欢他?”
“不,恰恰相反,很喜欢,他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把你交给他,爸爸很放心。”
夏岚有点害羞了撒起娇来。
“我才不嫁人呢,我要一辈子陪着爸爸。”
“傻丫头,总得有个人替爸爸照顾你啊,再说爸爸就留在你身边,经常可以见面的。”
“哼,那你就急着把我嫁出去啊,你才见了他一面,怎么知道他值得托付终身呢。”
“光看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也知道这孩子是个善良的人。”
“我不明白。”
“傻丫头,《小王子》这本书你也看过,应该知道只有心底纯真善良的人才能和这本书产生共鸣,刚才我问他最喜欢的书,他毫不犹豫就说出口了,可见对这本书爱的深切。”
“好吧,他确实很善良,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愿意之一。”
“呵呵,那爸爸猜一猜你最喜欢他的是什么。”
“好呀,你猜呀。”
“你是学心理的,分析人的性格爸爸肯定不如你,但是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比较单一和稳定的,只有极少部分人的性格是多样且极端的,而在这极少部分人里,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管束不了自己,肆意妄为的,另一类就是能极好的控制自己而且有自己的原则,很明显,孙志就是后一类。”
“哈哈,爸爸真是厉害,才跟他相处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这么了解他,我甘拜下风啦。”
“不,也是他自己说的,因为v字仇杀队的主角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疯疯癫癫杀人如麻的恶魔,实则是一个至纯至善且意志坚定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太少见了。”
“那为什么他说到这部电影的时候你皱了一下眉?你是不是怕他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可挽救的事来?”
看来夏岚的观察力果然敏锐,连自己老爸零点几秒的反应都没逃过她的法眼。
他爸看了夏岚一眼,很是严肃。
“不,我是在担心你。”
“担心我?为什么?”
“因为我是你爸爸,我了解你对心理学有多么强烈的兴趣,我很担心你跟他在一起的动机是要把他作为一个活体标本进行观察和研究,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会害了你自己。”
夏岚楞了一下,咯咯的笑了。
“还是爸爸了解我,我承认,刚开始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确实动过这样的心思,因为他的性格实在太特殊了,简直就像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活体标本,但更多的还是因为爱,因为我知道他就是我想共度一生的那个人,如果错过了,当然还可以再找别的男人结婚,但那就变成了将就,而我这一辈子,不想在爱情上将就,就是这么简单。”
她爸点了点头。
“嗯,爸爸忠心的为你们感到高兴。”
...
吃过午饭,他爷俩出去逛街了。
孙志主动请缨当导游,被夏岚惨无人道的拒绝了。
他只得去了店里。
简直是自己找不痛快,因为店里一桌客人都没有。
财哥和李欢正大眼瞪小眼,发愁呢。
身为老大,这个时候该给他们鼓鼓劲儿才对。
“中午一桌都没有?”
“有一桌。”
“嗨,不错嘛,苍蝇再小也是肉,赚一分是一分。”
财哥苦笑连连。
“赚?赔不死。”
“不会吧?你给客人免单了?”
“唉,算了算了,欢子,你来说吧。”
“怎么回事啊欢子。”
李欢也很蛋疼。
“是有一桌,是许大茂的几个朋友,说是过来照顾生意的,这不是喝多了嘛,嚷嚷着让他请客唱歌去,他没钱,从财哥那拿的,还说这是给店里拉生意,所以这钱不还了,问题是他们吃饭花了300多,咱们也就赚个百八十块,可他从财哥那拿了500啊,活活赔进去400。”
孙志头都大了。
娘的,要是多拉几单这样的生意,迟早把店拉黄了。
“许大茂是不是脑子进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