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6章 特赦
  “国法草创,是故《赵律》中对于复仇一事没有详细条文,此次廷审,参照类似条文,与复仇有联系的是《绝时杀人》,在《赵律疏议》中,绝时杀人应按‘故杀’罪惩处,‘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大理寺外的广场,名为“棘庭”,得名于周代的制度:大司寇听狱棘木之下,这是里公开审理案件的地方。
  棘庭上,在数百人众目睽睽下,头戴獬豸冠的大理邓析亲自审理伍封复仇案,在让提刑官公开证据,宣布了判决的理由后,邓析对手带枷锁,站在堂下的伍封宣判道:“是故伍封持刃杀伯嚭,证据确凿,依国法,当处以死刑!于秋后问斩!其从犯百余人,皆罚甲一扎!”
  此言一出,堂上的理官们都暗自擦了一把汗,终归是严惩重判了。而堂下的旁听者,更是大吃一惊,尤其是公羊高等人目瞪口呆,这个判决比他们预想中还要更重许多。西门豹等名法学子开始为大理寺的公正执法拍手叫好,但周围人数是他们百倍的邺城工商、里闾代表们,则义愤填膺,对于伍封的遭遇极为同情,纷纷表示不满。
  “啪!”
  惊堂木重重敲在案几上,让喧哗的棘廷为之一滞,邓析也不管各界士、民如何不满,依然面无表情地问道:“伍封,汝与汝之讼师可有异议?”
  孙武亲自出面,花费重金为伍封找来的讼师耷拉着脑袋,在诉讼的祖宗邓析面前,他哪有翻天的本事?
  而伍封虽然面色有些苍白,但却并无胆怯之色,只是朝邓析颔首:“多谢大理费心,封并无异议。”
  他又回过头,对那些希望他无罪释放的邺城士、民行礼道:“父仇得报,封已经心满意足。对于封个人而言,复仇无过,但对于国法而言,私下复仇杀人已经逾界,罪当死,封无话可说。大理秉承国法,公正无二,还望诸位勿要为难法官……”
  伍封表明心意,然而他此言一出,棘庭的听讼者更是一片哗然,对他的同情更甚,对于宣判的理官,更是觉得他们不近人情,只知死扣条文,真是铁石心肠的酷吏!
  “酷吏……一群酷吏。”
  也不知是谁最开始骂出了这个词,最后半数的听讼者都在咬牙切齿地盯着邓析,骂他酷吏,将心里的不满和愤怒放到了这位理官身上。
  邓析却不理会,正要宣布退庭,却听到一声“且慢”,却见一人在几名羽林侍卫护送下,从庭外入内,正是赵国的太子赵恒,在场众人连忙下拜行礼……
  赵恒入庭后,朝邓析和众理官拱手,然后说道:“恒来此,是带来了一份诏书,还要传达君上的一席话……”
  见太子亲至,士、民们面色一喜,感觉事情还有转机,大理寺的理官们则面面相觑,没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只有事先被赵无恤打过招呼的邓析叹了口气,下拜接诏。
  ……
  “民有冤屈,自有国法主持公正,岂能私自持刃杀人?若人人效仿,将置国法于何地?”
  赵无恤的这份诏书很长,他首先严肃了律法,亲自出面否定了私人复仇的合理性,宣布此事是赵国决不能放松的。自此以后,赵国将不再允许私人复仇,认为父母、亲友、师长有冤屈的,大可上诉,郡县不受理,就告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受理,就告到寡人的面前,寡人自然会按照律法,还冤死者一个公道!
  他同时称赞了大理邓析的判处,在程序上是公正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他又说,因为寡人的疏忽,导致律法有缺漏,硕大一本《赵律》中,对于复仇杀人竟然没有详细的条文,只能参照类似条文判刑,如此一来,很容易造成理官依法判刑却超出了罪犯应有刑量的情况……
  是故,赵侯针对此次事件的特殊性,颁布了一个特赦令。
  “特赦令?”一些人面面相觑,原来还有这种东西?
  理官们却无人有异议,因为在《赵律》里,国君不受律法限制,公室的王子王孙犯法,也不经由大理寺,而是由独立的公室法规加以审理,罪罚的标准也自然与官、民不一样。
  此外,“国君有特赦之权”,也是《赵律》开篇就规定好的事情。赦令又分大赦和小赦,大赦是遇有重要庆典、重大事件时,给有小罪的百姓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至于小赦,则是遇到特殊情况时,对个人的宽赦……
  在赵国,在赵无恤开国时有一次大赦,但小赦,却是建国之后头一遭,不想却用在伍封身上了。
  赵恒看了一眼垂首接诏的邓析,叹了口气,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位兢兢业业的老理官,但还是宣读道:
  “伍封故杀,按罪当死,视其能自首认罪,且国法无专管复仇之律令,未免判处有失公正。寡人不赦其罪,只赦其刑,免伍封死刑,抄其家产,赔偿伯氏后人,伍封本人剥夺爵禄,流放至海滨即墨县服役……”
  话音毕后,太子恒看了看伍封,对他点了点头。
  当事人伍封怔在当场,直到他的讼师拉他,才连忙朝太子赵恒下拜,感谢国君的特赦。
  这份特赦诏书一下,憋了很久的旁观士、民爆发出了一阵“君上万岁”“君上圣明宽厚”的欢呼。
  而另一头,还没搞清楚情况的理官们有些懵,但事先被赵侯打过招呼的邓析已经接过了诏书,认下了这次赵侯对判决的干涉……
  “臣,奉诏……”
  邓析起身,接过了赵恒手里的诏书,它是如此的沉重,以至于邓析回身时,脚步都有些蹒跚……
  ……
  “事情都办完了?”
  长乐宫日居殿中,赵无恤依然在处理永远都不会有尽头的国事,当太子兴冲冲地从外面走来禀报棘庭上发生的事时,他也只是抬了下头。
  “特赦令一下,旁听的百姓都齐声高呼君上万岁,君上圣明,拥戴之心溢于言表,那伍封也没有料到,泪流满面,看得出来,他虽然已经有了死志,但万物谁不偷生?能留下这条性命,他日后到了即墨,也必定对赵氏死心塌地……”
  “嗯。”似乎对这些事早在预料中,赵无恤没有太多反应。
  赵恒不知道父亲心中所想,兴奋地说道:“在小子看来,这只是看得到的好处,短期看不到的好处还更多。私人复仇乃是违法的道理,通过学宫的屡次驳辩,算是举国皆知了;伍封的死刑虽免除,但罪过却被定得死死的,公羊高等人想以礼压法,让复仇合法化的企图,也未能得逞。邺城百姓现在都认为父亲是仁德之君,心里的那点不满,则加到了大理寺一些理官的身上,视之为酷吏……”
  赵无恤笑了笑,这是此次大论战最好的一个地方,那就是科普了律法,对于儒家,可以利用,但绝对不能作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春秋决狱那种荒唐的事情,他不希望在今后的历史里出现。
  不过说到这里赵恒又担心地问道:“只是特赦先例一开,往后是否会妨害到国法的执行?”
  “汝想多了。”
  赵无恤却不这么认为,特赦,是法外开恩,也是统治阶级留给自己的一道后门,别说君主专制时代,就算放到二十一世纪,真正法治时代,特赦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英国算是近现代法律的源头吧,然而女王和议会依然有赦免权。法国曾经把一位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吧,然而其特赦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灯塔国号称司法公正吧,然而也有总统特赦令,只要总统一纸特赦令,监督或者在逃的犯人就立刻获得自由,即使发现问题也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否决……
  哪怕是中国,也有大赦和特赦,大赦的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高官会,由****发布特赦令。
  所以无论哪一个现代国家,都拥有特赦,这是统治者权力的象征,在专制时代,这个特权实施者,自然唯独有君主本人了。
  在赵国,法律面前,百姓人人平等,却不包括君主,和君主试图保住的人。
  这是个赤裸裸的现实,也是短短十年无法改变的现状。
  不过赵无恤依然有担心的地方,他叹了口气:“只是,这次的事,有些委屈邓析了……”
  ……
  因为西门豹写的那份《复仇议》,他俨然成了名法一派的年轻一辈代表。前些日子,邓析还特地让他来大理寺见了一面,对这个年轻人极为赞赏,让他学而优则仕,来大理寺做见习的小吏,多了解一些法律条文,也增长实践经验。
  是故今日西门豹才能以大理寺小吏的身份在棘庭旁听,并见证了整个戏剧性翻转的过程。
  “此次的特赦一下,大理的判决便形如空文,这件事实在是,实在是……”
  西门豹不知道此事发生前,赵侯已经跟邓析打好了招呼,是故对整个过程有诸多不解,认为是公室临时反悔,为此他生出了许多不甘,本来想要安慰邓析一番,不想却变成了抱怨。
  邓析倒是云淡风轻,受了委屈后,却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事先已经接到了赵侯打的招呼,二人对这次的事心照不宣,赵无恤还暗示邓析,可以称病,让其他理官来主持审理。
  然而邓析却硬着头皮,坐到了主审官的席位上,承担了这次的怨望……
  “我老了,寿命也不知道还有五年还是十年,此事之后,也差不多就该摘下獬豸冠,告老还乡,受一点怨恨算什么?倒是年轻人还大有希望,不该受此委屈,《赵律》,还有待汝等去完善修补,国法,还有待汝等去维持发扬……”
  其实,邓析比天真的西门豹更加清楚,这已经不是赵无恤第一次干涉司法了。早在十多年前,邓析在赵氏草创律法的时候,赵无恤就暗示他,对齐国公子阳生进行公审,临时追加条款,对阳生施加重典,处以腰斩!
  而过了一些年,等到石乞、眉间赤二人杀晋国太子时,赵无恤却又以赵氏之法不能管到整个晋国为由,阻止邓析等人涉入此事,眉间赤被轻描淡写地放到军中,没几年又回来了,还做了赵无恤的身边那个神秘组织“黑衣”的首领,对赵侯死心塌地。
  从那个时候起,邓析就有些明白了,虽然赵侯将律法和大理寺的地位拔得很高,远远比周代的大司寇要强。但归根结底,整个法律系统,包括这部《赵律》,依然只是强大君权的附庸,国君的意志,能左右律法……
  法律系统的理官们,依然是统治的工具,不是统治本身,只要国君需要,他们随时会被提出来,作为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决定背锅受过……
  这次判决,邓析在赵无恤的支持下顶住压力,维护了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让“复仇不犯法”这种自古以来极为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复返。但随着赵无恤的一纸特赦,国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却让邓析成了百姓眼中的坏人,集天下之恶于一身的滋味,不好受啊……
  “谁让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邓析是名法之学创始人,但他不是那种为了法律的公正,能够与国君对着干的强项令,这口锅,他只能背。因为律法在这个时代,是极其脆弱的幼苗,在赵侯羽翼之下方能成长,一旦没了赵氏支持,只怕会被巨大的舆情和顽固的礼制摧垮。为了让律法能够延续,一些委屈和不公,邓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视法本身为君权附庸,这是春秋战国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来限制臣、民的,却唯独不是用来限制君主的,反而是用来加强君权的,这与后世的立宪修法差距极大。
  不仅自己背锅,邓析还苦口婆心迪地告诫后辈道:“西门豹,汝记住,赫赫君权之下,均为蝼蚁……吾等能做的,就是接受诏书,履行君上之意志,同意伍封特赦。同时下来后亡羊补牢,完善律法里的条文,好让日后相同的事不会再发生,再有人私人复仇,律法绝不宽恕!”
  西门豹颔首之后,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等到他送邓析返回居所时,街上有许多百姓依然在津津乐道地说着国君下达特赦令的事,人人皆视赵侯为圣君,视伍封一案为沉冤昭雪,但也认识到了,私下复仇只怕是真的会吃官司的,下一个犯事的,可不要指望君上的特赦,唯独对”酷吏“,却是一句好话都没有。
  在马车上的西门豹听得愤懑不已,他咬牙切齿许久,突然对邓析脱口而出道:“大理,若是,若是有朝一日,律法能够限制到国君,让国君也不能滥用特赦之权就好了!”
  ps:唐代开元年间的张瑝、张琇兄弟复仇杀人案里,也是因为《唐律》没有管复仇的专属条文,所以只能用类似的”绝时杀人“,判处”故杀“的罪名,当时唐朝朝野也对这件事展开了剧烈的争辩,最后唐玄宗选择了处死兄弟二人,但民间依然对他们充满同情,律法已经进步一千年的唐代尚且如此,就可想汉代、先秦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