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 沈末之小秘密13
如果他只是程新,我这一次的跟梢就没什么意义。观察了他一会儿以后,我觉得自己的直觉可能错了,低头要了一杯酒,准备放松的享受一下这个夜晚。
等我再抬起头时,看到有一个女孩子背对着我,面对程新坐着,还不知在轻声说些什么。
忽然觉得在这个女孩子撩头发的时候有点眼熟,然后我看到了她的侧脸,竟然是那天给我送资料的方慕晨。
心里暗想,现在的女孩子还真主动。
程新每周末都来酒吧不是什么秘密,稍微关注他一点的人都能找到这个规律。吵杂的音乐盖住了两个人的谈话声。
但是从程新的表现来看,这个女孩子似乎认识他,否则他早就冷冰冰的向人扔出一个滚字了。
程新在酒吧里完全是高冷范儿,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在他身边的位置坐超过五分钟的。
他身边的那两张椅子就像是冰冻起来一样,没人能坐得起。
音乐声稍微小了一点,我听到了方慕晨的话:“你喝这么多会伤胃的。”
语气里的温暖让我觉得有点心动,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女人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过话吧。林乐怡最多会骂我,喝喝喝,茶多也一样伤身,小心犯胃炎。
“你怎么又来了?没完没了是吗?”程新不耐烦地说。
方慕晨一点也不生气,语气里多了点硬气:“好歹对你的救命恩人好一点儿,那天晚上要不是我,你就流落街头了,今天又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不请喝酒也就罢了,竟然还赶人?”
程新抬头看着她:“我有求你帮过我吗?那天晚上我宁愿落街头,也不愿意你带我去酒店开房。”
人的天性都是八卦的,我也不例外,听到“开房”两个字,不由自主就竖起了耳朵。
“我又没怎么着你,开房也是把你拖去睡了一觉,弄得你现在苦大仇深,跟我非礼了你一样。”方慕晨的语气事了点怒气。
我觉得自己这时候需要开口了,拍了一下方慕晨的肩膀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奔放的,要不要让我告诉你老板林乐怡,让她给你加钱?”
方慕晨被我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了我,脸都白了。
缓了几秒钟她才恢复了正常说:“我是下班时间,又不耽误工作,你别吓唬我。”
程新此时也抬起头,一张脸都喝白了,看了我一眼,看了方慕晨一眼说:“这是你朋友?麻烦你把你朋友带走。”
我一听这话乐了,笑问:“好歹人家姑娘也帮过你,就这态度,也太不男人了吧,怎么也要给个万儿八千的做为谢礼吧?”
说完我问方慕晨:“你那天开房花了多少钱?还有,他一个喝醉的男人,有没有非礼你,要是有非礼,价格可以谈得更高一点儿。”
这话不仅得罪了程新,连方慕晨都一起得罪了,两人都变了脸。
程新鄙夷地看着我说:“如果只是为了钱,早说,拐这个弯做什么。”
我一看方慕晨都快被说哭了,马上开口:“你别急,他既然有钱就算一下如果你不帮他,他都有什么损失,然后让他照着这个损失的数把钱给你,你们就两清。”说完我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傻丫头,对付有钱人可不能这么仁慈。”
程新的脸色更臭了,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从钱夹里甩出厚厚的一摞人民币扔在方慕晨面前说:“这个给你,以后别再在周末来烦我。”
方慕晨的脸又红了。
我也是服了,小姑娘勇气可嘉,但是脸皮太薄。就算是看上一个男人,也不能用这么卑微的姿态去倒追的。
听着他俩的对话,我几乎都可以脑补出他们之间的所有交集场景。
程新说完,准备站起来换个位置。我一把按住他的手,同时拿起那摞钱给他推了回去:“你的一个晚上就值这么多钱,也真是够便宜的。“我目测是了一个人民币的厚诺:“一万块吧。”
“那我用这一万买你今天晚上陪我喝酒。”我笑眯眯的笑。
“神经病。”程新站了起来,看着方慕晨说,“你们两个是一伙儿的吧,故意来碰瓷的?”
我刚准备说话,方慕晨就拉了拉我的袖子说:“算了,那天帮他是我自愿的,咱们走吧。”
小女孩大概不想在偶像心里留下这么差的印象,想打退堂鼓了。
“你都已经落了这么个碰瓷的名声了,不把事做出来太亏了。”我甩开方慕晨,看着程新说,“看你这打扮穿着,怎么也是个公司高管,按照你的自身价值来说,一个晚上应该也值三万以上吧。再说了,我们小姑娘也浪费了体力,把你扶进房了对吧,还有就是你如果那天露宿街头了,至少会感冒吧,感冒一耽误至少要体一周的假……”我一边想一边说,迅速算出一个数,“你给个三十万,我保证这姑娘不缠着你!”
他抬头瞪了我一眼:“当我是傻子呢?这么明显的敲诈,我还给你钱?”
说完他收起我推过去的钱装进口袋,转身就走,一副不屑于与我们说话的样子。
就在这时有一个长卷发的,眼睛像猫的女孩走了过来,远远地向程新打了个招呼,他压住怒气一笑迎了过去。
他们两个应该是真正的熟人,低声说着什么出了酒吧。
方慕晨在程新出去以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趴在吧台上看着我说:“两个星期的努力,他终于肯和我说话了,然后会被你搞砸了。”
“你是看上他了?”我问。
方慕晨脸红了红,眼神有点迷茫地说:“其实也不算上吧,就是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他,然后和他说话,他看我一眼我都觉得幸福。别的,真没想过。”
我呆了呆,没想到姑娘们和男人们的思维这么不一样。
男人如果看上了姑娘,那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姑娘弄到手。这姑娘怎么会觉得多看一眼都是幸福呢?真心不理智。
我摇了摇头:“你觉得你这么卑微地去讨好他,他领情吗?”
这回轮到方慕晨摇头:“其实这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和他没关系。只是想接近他几次。这回闹到这一步,估计惨了,我们公司和他可能还会有合作呢。老板要是知道了,肯定骂死我。”
“放心,知道了也与你无关。”我问,“想喝点什么,我请客。”
她看了看门口,程新早没了踪影,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随便来点什么都行,我酒量不好,一般只喝啤酒。”
我给她点了三瓶啤酒,看着她跟浇菜园子一样灌到肚子里,不由笑了。
想想我可能也是多管闲事,现在基本上可以鉴定完毕,程新不是何连成。一个人就算是样貌变了,骨子里的性格一定不会变。
“我走啦,你还要呆一会儿么?”我问方慕晨。
她慢慢抬起头说:“好。”
她这一抬头吓了我一跳,小丫头就三瓶啤酒的量吗?怎么满脸红得跟关公似的。
“你这是怎么了?”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
“没事,走吧。”她说着也从椅子站了起来。
还没看到她站稳,身体就往前扑了过来,我伸手一扶跟故意似的,小丫头跌倒在我怀里。
怪不得有人说过女人都是暖香软玉,这满怀的软香让我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搁,想把她推开吧,又怕酒吧里不安全。
只是咬牙扶住她往外面走:“你家住哪儿,我叫个出租车送你回去。”
“东交民巷……”话说了一半,俯在我肩膀上的人没了声音,我低头一看这小丫头赫然睡了过去。
不由摇头苦笑,就这样的酒量还敢在酒吧里勾引男人,也不怕遇到坏人。
万般无奈,只好带着她回去我的小院,把她扔到沙发上,我自己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方慕晨已经走了,桌子上放着留给我的字条,说万分感谢之类。
这件事我就扔到了一边没有多想。
就在我彻底放弃寻找程新与何连成之间的相似之处时,林原突然给我来了电话:“喂,查到证据了,程新就是何连成,我刚回来,你要是现在想知道就来机场接我,快点,打不到车了。”
“怎么可能?”我忽略他其它的话,直接反驳第一句。
“说句难听的,铁证如山呢。”林原在那边喝了一口水说,“你得给我加钱,在外面老子跑了十一家私立贵族医院,钱花嗨了去了。”
“你特么没搞错吧?”我问。
“错了我是你孙子,快来接我。”他说。
我看看时间,现在是帝都的晚高峰,想从机场回来最快的方式是坐地铁,但是我又想早一点看到所谓的铁证,拿起车钥匙去了机场。
林原还是一副貌不惊人的样子,穿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留着有点土气的短发,看到我给了我一个熊抱说:“也就是咱们哥们儿情深,我才接你这么麻烦的案子。”
来到车子,他往后座上一靠说:“我先睡一会儿,等到了地方叫我。”
我知道他说的到了地方是指到我家,于是问:“你的证据呢?我先看看再决定你晚上是吃盒饭,还是吃大餐。”
“真不相信人!”他嘟嚷了一句从公文包里掏出资料,扔给我说,“国外不比国内,老子为了这点资料,可真没少破费,最后还只弄到了复印件,要是在国内,三分之一的钱老子原件都搞出来了。”
我拉上手刹,打开文件袋看到了厚厚的病历资料,快速翻了几页,越看越心凉,把一个从里到外彻底的改头换脸,这得花多大的精力?最关键的是,这么做到底能得多大的好处?
还有,手术中间的风险没考虑过吗?如果失败,这个人就彻底从世上消失了。
怪不得程新的性格怪得不像一个正常人,或许只是激发了他性格里冷的一面。
等我再抬起头时,看到有一个女孩子背对着我,面对程新坐着,还不知在轻声说些什么。
忽然觉得在这个女孩子撩头发的时候有点眼熟,然后我看到了她的侧脸,竟然是那天给我送资料的方慕晨。
心里暗想,现在的女孩子还真主动。
程新每周末都来酒吧不是什么秘密,稍微关注他一点的人都能找到这个规律。吵杂的音乐盖住了两个人的谈话声。
但是从程新的表现来看,这个女孩子似乎认识他,否则他早就冷冰冰的向人扔出一个滚字了。
程新在酒吧里完全是高冷范儿,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在他身边的位置坐超过五分钟的。
他身边的那两张椅子就像是冰冻起来一样,没人能坐得起。
音乐声稍微小了一点,我听到了方慕晨的话:“你喝这么多会伤胃的。”
语气里的温暖让我觉得有点心动,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女人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过话吧。林乐怡最多会骂我,喝喝喝,茶多也一样伤身,小心犯胃炎。
“你怎么又来了?没完没了是吗?”程新不耐烦地说。
方慕晨一点也不生气,语气里多了点硬气:“好歹对你的救命恩人好一点儿,那天晚上要不是我,你就流落街头了,今天又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不请喝酒也就罢了,竟然还赶人?”
程新抬头看着她:“我有求你帮过我吗?那天晚上我宁愿落街头,也不愿意你带我去酒店开房。”
人的天性都是八卦的,我也不例外,听到“开房”两个字,不由自主就竖起了耳朵。
“我又没怎么着你,开房也是把你拖去睡了一觉,弄得你现在苦大仇深,跟我非礼了你一样。”方慕晨的语气事了点怒气。
我觉得自己这时候需要开口了,拍了一下方慕晨的肩膀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奔放的,要不要让我告诉你老板林乐怡,让她给你加钱?”
方慕晨被我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了我,脸都白了。
缓了几秒钟她才恢复了正常说:“我是下班时间,又不耽误工作,你别吓唬我。”
程新此时也抬起头,一张脸都喝白了,看了我一眼,看了方慕晨一眼说:“这是你朋友?麻烦你把你朋友带走。”
我一听这话乐了,笑问:“好歹人家姑娘也帮过你,就这态度,也太不男人了吧,怎么也要给个万儿八千的做为谢礼吧?”
说完我问方慕晨:“你那天开房花了多少钱?还有,他一个喝醉的男人,有没有非礼你,要是有非礼,价格可以谈得更高一点儿。”
这话不仅得罪了程新,连方慕晨都一起得罪了,两人都变了脸。
程新鄙夷地看着我说:“如果只是为了钱,早说,拐这个弯做什么。”
我一看方慕晨都快被说哭了,马上开口:“你别急,他既然有钱就算一下如果你不帮他,他都有什么损失,然后让他照着这个损失的数把钱给你,你们就两清。”说完我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傻丫头,对付有钱人可不能这么仁慈。”
程新的脸色更臭了,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从钱夹里甩出厚厚的一摞人民币扔在方慕晨面前说:“这个给你,以后别再在周末来烦我。”
方慕晨的脸又红了。
我也是服了,小姑娘勇气可嘉,但是脸皮太薄。就算是看上一个男人,也不能用这么卑微的姿态去倒追的。
听着他俩的对话,我几乎都可以脑补出他们之间的所有交集场景。
程新说完,准备站起来换个位置。我一把按住他的手,同时拿起那摞钱给他推了回去:“你的一个晚上就值这么多钱,也真是够便宜的。“我目测是了一个人民币的厚诺:“一万块吧。”
“那我用这一万买你今天晚上陪我喝酒。”我笑眯眯的笑。
“神经病。”程新站了起来,看着方慕晨说,“你们两个是一伙儿的吧,故意来碰瓷的?”
我刚准备说话,方慕晨就拉了拉我的袖子说:“算了,那天帮他是我自愿的,咱们走吧。”
小女孩大概不想在偶像心里留下这么差的印象,想打退堂鼓了。
“你都已经落了这么个碰瓷的名声了,不把事做出来太亏了。”我甩开方慕晨,看着程新说,“看你这打扮穿着,怎么也是个公司高管,按照你的自身价值来说,一个晚上应该也值三万以上吧。再说了,我们小姑娘也浪费了体力,把你扶进房了对吧,还有就是你如果那天露宿街头了,至少会感冒吧,感冒一耽误至少要体一周的假……”我一边想一边说,迅速算出一个数,“你给个三十万,我保证这姑娘不缠着你!”
他抬头瞪了我一眼:“当我是傻子呢?这么明显的敲诈,我还给你钱?”
说完他收起我推过去的钱装进口袋,转身就走,一副不屑于与我们说话的样子。
就在这时有一个长卷发的,眼睛像猫的女孩走了过来,远远地向程新打了个招呼,他压住怒气一笑迎了过去。
他们两个应该是真正的熟人,低声说着什么出了酒吧。
方慕晨在程新出去以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趴在吧台上看着我说:“两个星期的努力,他终于肯和我说话了,然后会被你搞砸了。”
“你是看上他了?”我问。
方慕晨脸红了红,眼神有点迷茫地说:“其实也不算上吧,就是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他,然后和他说话,他看我一眼我都觉得幸福。别的,真没想过。”
我呆了呆,没想到姑娘们和男人们的思维这么不一样。
男人如果看上了姑娘,那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姑娘弄到手。这姑娘怎么会觉得多看一眼都是幸福呢?真心不理智。
我摇了摇头:“你觉得你这么卑微地去讨好他,他领情吗?”
这回轮到方慕晨摇头:“其实这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和他没关系。只是想接近他几次。这回闹到这一步,估计惨了,我们公司和他可能还会有合作呢。老板要是知道了,肯定骂死我。”
“放心,知道了也与你无关。”我问,“想喝点什么,我请客。”
她看了看门口,程新早没了踪影,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随便来点什么都行,我酒量不好,一般只喝啤酒。”
我给她点了三瓶啤酒,看着她跟浇菜园子一样灌到肚子里,不由笑了。
想想我可能也是多管闲事,现在基本上可以鉴定完毕,程新不是何连成。一个人就算是样貌变了,骨子里的性格一定不会变。
“我走啦,你还要呆一会儿么?”我问方慕晨。
她慢慢抬起头说:“好。”
她这一抬头吓了我一跳,小丫头就三瓶啤酒的量吗?怎么满脸红得跟关公似的。
“你这是怎么了?”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
“没事,走吧。”她说着也从椅子站了起来。
还没看到她站稳,身体就往前扑了过来,我伸手一扶跟故意似的,小丫头跌倒在我怀里。
怪不得有人说过女人都是暖香软玉,这满怀的软香让我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搁,想把她推开吧,又怕酒吧里不安全。
只是咬牙扶住她往外面走:“你家住哪儿,我叫个出租车送你回去。”
“东交民巷……”话说了一半,俯在我肩膀上的人没了声音,我低头一看这小丫头赫然睡了过去。
不由摇头苦笑,就这样的酒量还敢在酒吧里勾引男人,也不怕遇到坏人。
万般无奈,只好带着她回去我的小院,把她扔到沙发上,我自己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方慕晨已经走了,桌子上放着留给我的字条,说万分感谢之类。
这件事我就扔到了一边没有多想。
就在我彻底放弃寻找程新与何连成之间的相似之处时,林原突然给我来了电话:“喂,查到证据了,程新就是何连成,我刚回来,你要是现在想知道就来机场接我,快点,打不到车了。”
“怎么可能?”我忽略他其它的话,直接反驳第一句。
“说句难听的,铁证如山呢。”林原在那边喝了一口水说,“你得给我加钱,在外面老子跑了十一家私立贵族医院,钱花嗨了去了。”
“你特么没搞错吧?”我问。
“错了我是你孙子,快来接我。”他说。
我看看时间,现在是帝都的晚高峰,想从机场回来最快的方式是坐地铁,但是我又想早一点看到所谓的铁证,拿起车钥匙去了机场。
林原还是一副貌不惊人的样子,穿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留着有点土气的短发,看到我给了我一个熊抱说:“也就是咱们哥们儿情深,我才接你这么麻烦的案子。”
来到车子,他往后座上一靠说:“我先睡一会儿,等到了地方叫我。”
我知道他说的到了地方是指到我家,于是问:“你的证据呢?我先看看再决定你晚上是吃盒饭,还是吃大餐。”
“真不相信人!”他嘟嚷了一句从公文包里掏出资料,扔给我说,“国外不比国内,老子为了这点资料,可真没少破费,最后还只弄到了复印件,要是在国内,三分之一的钱老子原件都搞出来了。”
我拉上手刹,打开文件袋看到了厚厚的病历资料,快速翻了几页,越看越心凉,把一个从里到外彻底的改头换脸,这得花多大的精力?最关键的是,这么做到底能得多大的好处?
还有,手术中间的风险没考虑过吗?如果失败,这个人就彻底从世上消失了。
怪不得程新的性格怪得不像一个正常人,或许只是激发了他性格里冷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