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牡丹意
纪小北阴笑:“你知道小爷为什么提了一大袋药回来吗?小爷开了十份,吐了一份,还有九份,你觉得反复吐比较好呢,还是乖乖地吃。”
忿忿然地爬下沙发,再去洗澡,厅里的桌上倒了三大杯的开水,配着一包药丸,纪小北在书房里。
我还是不愿意吃吃吐吐折腾着,三杯水刚好一包药丸,吃完了就去睡觉。
第二天他没叫我起床,穿好了衣服才亲醒我,一手抚着我的额头:“乖乖休息着,小爷去上班赚钱,下班给你买花。”
“香水百合?”
“不,海芋。”
“我喜欢。”我一笑,拍拍他的脸:“去上班吧。”
海芋,我心动了,我最喜欢的花。
是巧合吗,也许他也正好喜欢海芋。
“药在床头柜上,水在保温壶里,早餐在桌上,一会有人给你送午餐上来,你不必去理会,送了她就会走。”
在我脑子还不清醒的时候,这样对我无微不至的好,纪小北,这是很卑鄙的行为,是想让我离不开你么?
“真乖。”他吻吻我的唇角:“乖乖吃药,给你买海芋,买玫瑰。”
“俗气。”我冷哼,转过身去。
门合上的声音,我叹口气看着这其实不大的卧室,不若上次他带我去的豪气地方,但是这里好温馨,有点儿家的感觉。
床头上的手机嘟一声,有信息传了进来。
探长手摸了看,是林夏发来的:药要记得吃,出来走走吧,早晨的空气好,植物园的花开了很多。
我回了他一个信息:小北把药准备好了,吃了早餐就吃,他陪着我呢,我想我走不开。
林夏对我的好,林夏的心思,我太明白了。
纵使别人认为我太绝情,可是不绝情,就会让他有奢望,我宁愿他对我死了这条心,哪怕会受伤,好过于一直的沉迷。
门铃咚咚响,我以为是送饭的来了,赶紧把药给吞了,这送饭的也是纪小北的眼线,若是发现我现在才吃药,肯定会告诉他的。
纪小北就是个人精,会想出很多法子来叫我乖乖听话。太多次鲜血淋淋的教训,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我不是他的对手。
可不,恨得让我牙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
我开不了门,就坐着等人送饭进来。
“小姐,这是纪少爷交待送来的饭,汤。”身着饭店的制服,后面还跟着二个人进来。
那女人,十分的优雅,年纪不大,可是气质沉稳干练。
她一进来就交待:“沈林,把小北爱吃的水果,都搁冰箱里,把厨房打扫得干净,把小北这收拾一下,乱七八糟的,把窗子都开了。”
“是,小姐。”
“小北喜欢的沐浴露,买了吗?”
“小姐,有带来。”
“浴室也洗干净点吧!”
“是。”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强势的气场像个女主人一样,对这个房子很熟悉,然后坐在独立的沙发看着大开的窗,打电话:“送一套锻质床单过来,还有春季的被罩,春季的地毯,窗帘,你们看着办吧,有一整套的都送过来,帐单寄到霓裳。”
她视我为无物,于是,我也视她为无物。
进浴室去洗手,发现放了很多TT,顿时觉得无比的恶心。
提了包索性就出去,我倒是想知道,等我回来的时候,是不是纪小北的内裤也全换了。
这样强势的女人,明目张胆地布置着纪小北很私密的物品,定是和他非一般关系的人。
出了花园才发现,自已穿的是拖鞋,反正就是不想再上去,不如去刷刷他再放回钱包里的卡,花钱心里会舒坦些。
有时候不知自已假清高什么,人家也知道我是他供养的情妇,我却有些难受,可怜的,纠结的,可笑的我啊!
黑色的房车,在阳光下却依然反射着光,在柳荫下那车顶上此许的落叶,如尘埃落定一样的安静。
林夏在车里,像一道净然的风景。
我笑笑:“嗨,林夏哥,真巧啊。”
“千寻,去植物园吧。”
“你不用忙吗?”
他却是笑,下了车绅士地将车门打车:“去吧。”
以前我们小的时候,也喜欢去植物园观赏绿叶什么的,一个周日刮风下雨他们都不肯去,只有林夏哥,骑着自行车在雨里载我去。
我偷摘了朵牡丹回来,放在林端的窗口。
可是那天淋了雨,我却病倒了,是林夏给我端药送姜汤的,我跟他说,我还要去摘牡丹,而且要去植物园里偷,这是我答应林端的,我说给他送花,送半个月以示我喜欢他的心。
林夏什么也不问,连着半个月的细雨迷蒙,他每天都踏着自行车去给我偷牡丹花。
后来我和林端,就开始约会了。
我喜欢他,我愿意为他做很多的事,而林夏宠我,也愿意为我作很多的事,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当成妹妹一样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会给我,去哪儿都会理所当然地照顾我,我们大院,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所以都当哥哥或是妹妹,我理所当然地,就把这一种当成哥哥对妹妹的情份。
我和林端好得一个人似的,林夏就开始变得孤僻,和我的意见,也变得尖锐了起来。
妈妈要我在家里学钢琴,我却和林端约好了要出去玩,他却告状,我妈妈骂了我,我就跑到林夏家里去,用大头针扎到他的自行车轮里,又骂了他一顿。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林夏,觉得奇怪,就去问东子。郑东子惊讶地说:“你怎么不去医院看林夏哥啊,林夏哥昨天晚上下雨出去,就在大院外面摔了一跤,摔得可痛了,连夜就送去医院了,而且还有发烧感冒的迹象。”
我心里有些愧疚,林端带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却哀伤,但是没有半分责怪我的意思。
阴雨下得够了,一开窗哗哗的东西就往下掉,我跑到楼下看,原来是十多朵的牡丹,有些放得日子久了已经腐烂,有些枯萎,有朵,却还新鲜着。
林夏这样子,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我也只当不知,依然和他们玩着,和林端恩爱着。
忿忿然地爬下沙发,再去洗澡,厅里的桌上倒了三大杯的开水,配着一包药丸,纪小北在书房里。
我还是不愿意吃吃吐吐折腾着,三杯水刚好一包药丸,吃完了就去睡觉。
第二天他没叫我起床,穿好了衣服才亲醒我,一手抚着我的额头:“乖乖休息着,小爷去上班赚钱,下班给你买花。”
“香水百合?”
“不,海芋。”
“我喜欢。”我一笑,拍拍他的脸:“去上班吧。”
海芋,我心动了,我最喜欢的花。
是巧合吗,也许他也正好喜欢海芋。
“药在床头柜上,水在保温壶里,早餐在桌上,一会有人给你送午餐上来,你不必去理会,送了她就会走。”
在我脑子还不清醒的时候,这样对我无微不至的好,纪小北,这是很卑鄙的行为,是想让我离不开你么?
“真乖。”他吻吻我的唇角:“乖乖吃药,给你买海芋,买玫瑰。”
“俗气。”我冷哼,转过身去。
门合上的声音,我叹口气看着这其实不大的卧室,不若上次他带我去的豪气地方,但是这里好温馨,有点儿家的感觉。
床头上的手机嘟一声,有信息传了进来。
探长手摸了看,是林夏发来的:药要记得吃,出来走走吧,早晨的空气好,植物园的花开了很多。
我回了他一个信息:小北把药准备好了,吃了早餐就吃,他陪着我呢,我想我走不开。
林夏对我的好,林夏的心思,我太明白了。
纵使别人认为我太绝情,可是不绝情,就会让他有奢望,我宁愿他对我死了这条心,哪怕会受伤,好过于一直的沉迷。
门铃咚咚响,我以为是送饭的来了,赶紧把药给吞了,这送饭的也是纪小北的眼线,若是发现我现在才吃药,肯定会告诉他的。
纪小北就是个人精,会想出很多法子来叫我乖乖听话。太多次鲜血淋淋的教训,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我不是他的对手。
可不,恨得让我牙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
我开不了门,就坐着等人送饭进来。
“小姐,这是纪少爷交待送来的饭,汤。”身着饭店的制服,后面还跟着二个人进来。
那女人,十分的优雅,年纪不大,可是气质沉稳干练。
她一进来就交待:“沈林,把小北爱吃的水果,都搁冰箱里,把厨房打扫得干净,把小北这收拾一下,乱七八糟的,把窗子都开了。”
“是,小姐。”
“小北喜欢的沐浴露,买了吗?”
“小姐,有带来。”
“浴室也洗干净点吧!”
“是。”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强势的气场像个女主人一样,对这个房子很熟悉,然后坐在独立的沙发看着大开的窗,打电话:“送一套锻质床单过来,还有春季的被罩,春季的地毯,窗帘,你们看着办吧,有一整套的都送过来,帐单寄到霓裳。”
她视我为无物,于是,我也视她为无物。
进浴室去洗手,发现放了很多TT,顿时觉得无比的恶心。
提了包索性就出去,我倒是想知道,等我回来的时候,是不是纪小北的内裤也全换了。
这样强势的女人,明目张胆地布置着纪小北很私密的物品,定是和他非一般关系的人。
出了花园才发现,自已穿的是拖鞋,反正就是不想再上去,不如去刷刷他再放回钱包里的卡,花钱心里会舒坦些。
有时候不知自已假清高什么,人家也知道我是他供养的情妇,我却有些难受,可怜的,纠结的,可笑的我啊!
黑色的房车,在阳光下却依然反射着光,在柳荫下那车顶上此许的落叶,如尘埃落定一样的安静。
林夏在车里,像一道净然的风景。
我笑笑:“嗨,林夏哥,真巧啊。”
“千寻,去植物园吧。”
“你不用忙吗?”
他却是笑,下了车绅士地将车门打车:“去吧。”
以前我们小的时候,也喜欢去植物园观赏绿叶什么的,一个周日刮风下雨他们都不肯去,只有林夏哥,骑着自行车在雨里载我去。
我偷摘了朵牡丹回来,放在林端的窗口。
可是那天淋了雨,我却病倒了,是林夏给我端药送姜汤的,我跟他说,我还要去摘牡丹,而且要去植物园里偷,这是我答应林端的,我说给他送花,送半个月以示我喜欢他的心。
林夏什么也不问,连着半个月的细雨迷蒙,他每天都踏着自行车去给我偷牡丹花。
后来我和林端,就开始约会了。
我喜欢他,我愿意为他做很多的事,而林夏宠我,也愿意为我作很多的事,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当成妹妹一样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会给我,去哪儿都会理所当然地照顾我,我们大院,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所以都当哥哥或是妹妹,我理所当然地,就把这一种当成哥哥对妹妹的情份。
我和林端好得一个人似的,林夏就开始变得孤僻,和我的意见,也变得尖锐了起来。
妈妈要我在家里学钢琴,我却和林端约好了要出去玩,他却告状,我妈妈骂了我,我就跑到林夏家里去,用大头针扎到他的自行车轮里,又骂了他一顿。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林夏,觉得奇怪,就去问东子。郑东子惊讶地说:“你怎么不去医院看林夏哥啊,林夏哥昨天晚上下雨出去,就在大院外面摔了一跤,摔得可痛了,连夜就送去医院了,而且还有发烧感冒的迹象。”
我心里有些愧疚,林端带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却哀伤,但是没有半分责怪我的意思。
阴雨下得够了,一开窗哗哗的东西就往下掉,我跑到楼下看,原来是十多朵的牡丹,有些放得日子久了已经腐烂,有些枯萎,有朵,却还新鲜着。
林夏这样子,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我也只当不知,依然和他们玩着,和林端恩爱着。